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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公示
2022-04-18
第七十九条 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2022-04-1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
2022-04-18
水法裁量标准
2022-04-18
《河南省市政设施管理办法》
2022-04-18
河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裁量标准
2022-04-18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2022-04-18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022-04-18
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2022-04-18
《城市照明管理规定》
2022-04-18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022-04-18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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