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城镇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12-31

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城镇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银龙水务有限公司:

现将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镇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发改价管〔2021〕3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城镇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发改价管〔2021〕358号)。

 

 

 

2021年12月31日

平顶山市城镇供水价格联动调整管理办法(试行).docx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备案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