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利用,不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探索秸秆综合利用模式,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实现禁燃和综合利用目标。根据《郏县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领导小组同意,拟对2020年度县政府重点扶持的秸秆饲料化养殖企业及秸秆饲料化产业扶贫养殖企业新建的青贮池、干草棚予以补助。通过农业经营主体、饲料化养殖企业申报,经乡、镇(街道办事处)、县农业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及第三方财务审计、工程评估机构验收、审计、评估。确定对县域内符合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条件的2家企业的2座干草棚、2座青贮池进行补助,现将拟补助对象和资金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6月16日。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郏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75-5161157
郏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