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我县召开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消费者、经营者、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相关社会团体代表参加听证会。
会议介绍了自来水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宣读了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与会人员对我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提出了观点和看法,相关人员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听证会代表对听证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同意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我省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并经县政府同意,拟定将城区自来水价调整分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首先是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三级阶梯、价差1:1.5:3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原则进行调整。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8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30元/立方米调整为2.5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80立方米(不含)以上27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95元/立方米调整为3.8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270立方米(不含)以上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3.90元/立方米调整为7.65元/立方米。其次是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最后是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80元/立方米调整为5.00元/立方米。
调整我县城区自来水价格是我县百姓生活的一件大事,水价调整后,县自来水公司将加强企业管理,增加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全面提升供水水质,提高百姓满意度,全力打造更加优质的供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