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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茨芭镇自然村管村道路修建和路灯安装申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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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基于上封信件内容查询代码4EDBA970183B7144,对于茨芭镇人民政府的回复基本满意,对于村委为节约成本把工程总包给工程队表示理解,但是对于村干部公示道路资金使用情况并不能接受,主要有两个方面原因: 第一,村集体显示排前路款项120876元,捐款38700元,总共159576元;茨芭镇人民政府回复中所收捐款178696元,数字相差较大; 第二,村集体所谓的公示,仅仅把资金总额和花费总额进行展示且为手写,无签名无盖章,此类文件并无任何法律效应,政府公共设施类支出公示是需要进行展示明细。 以下为本人申请公开内容: 第一,对于捐款明细或者收取排前路款项,以表格形式进行统计,明确到每个人的具体金额; 第二,明确对公示内容负责的责任人,并且需要加盖村集体印章; 第三,对于村集体进行资金往来的明细进行公示。
留言时间 2024-01-18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2023年9月份,管村发出倡议,号召村民捐款修路,捐款合计178696元。在管村修路过程中,安装了路灯50盏。管村在计算捐款金额时将村民唐某出资安装路灯的累计花费17500元和村民管某捐赠的砖物1620元折算进入捐款总额,因此造成网友误解。购买路灯以及安装路灯所用人工费均在管村支部有据可查。 经查,管村在捐款收集过程中均已详细记录每位捐款人的捐款金额,但由于内容涉及村民个人隐私不方便在网络上公开,若对捐款金额存疑,可前往管村支部查阅台账核对;针对公示问题,管村现已在公示上添加负责人、公章等信息并将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公示;由于村集体资金往来明细涉及账目较多、内容繁杂,不适宜在村公告栏进行公示,如需监督,可与村监委主任联系,由村会计解释说明村集体资金往来明细。(以上内容由茨芭镇人民政府回复)
回复时间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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