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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震惊!郏县中兴路,福万城市广场小区地面道路公共停车位开始收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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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领导好!郏县中兴路华联百货对面,福万城市广场小区物业,在没有征求业主的同意下,就把进出小区大门改为盈利性收费停车场。进出自己家要花钱买票! 疑问?——郏县小区内地面道路公共停车位收费?没有第二家了吧! 小区内地上停车位属于小区公共停车位,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所以,地上停车位产生的收益,当然归集体业主共有。不但收益没有业主的,而且还要业主付费进出小区。 这物业的赚钱渠道太霸道,吃相不好看。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诉求,免除业主进入自家小区地面道路的停车费用。让我们小区业主正常进出车辆回家!
留言时间 2023-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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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郏县福万城市广场小区建于2013年5月,小区住户60户。郏县福万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31日入驻该小区并提供物业服务,后期称为:郏县福万城市广场物业管理处。为规范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改变以往的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保障业主停车需求,对小区车位进行重新规划,并于2023年3月30日对大门岗停车系统进行升级完毕,2023年4月19日在小区大门口粘贴《停车收费公示栏》、《福万城市广场停车须知》、《停车收费公告》以上公示在小区单元门上均有粘贴,不存在不缴费不让车辆进出小区。针对临时停车在《停车收费公示栏》中均有体现,公司定车位每车30元/每月,30元包含以下内容:1、管理费用;2、电费;3、停车收费系统安装;4、车位规划费用;5.日常设备维护费;6、不可控费用。 诉求人于2015年6月12日到郏县福万城市广场物业管理处办理收房手续,但诉求人截止2023年10月31日,已拖欠郏县福万城市广场物业管理处物业费5年(648元/1年)5个月(270元/5个月),计:5年5个月,合计:3510元整。物业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电话、微信都做过此户缴纳物业费工作,但其一直未缴纳,物业公司也始终没有因为诉求人未缴纳物业费而拒绝为业主服务。从小区车位正式收费起,诉求人与区域负责人联系,称:本人经常会开不同车牌的车辆,一周或半月回郏一次。因诉求人的特殊情况,办公室客服人员(多人知道此情况)及监控室人员,都会在诉求人回郏打来电话时进行放行,未收费。但诉求人于2023年10月16日晚上22时40分,故意损坏物业公司财物,将小区道闸杆私自拆卸(已做报警处理)。物业公司同诉求人进行沟通,诉求人提供停放车辆的信息后(提供一辆),于2023年10月31日录入门禁系统,即日起可正常通行(诉求人不必在每次进入停车场时拨打电话)。其它问题双方存在异议,之后再做进一步协商解决。(以上内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回复时间 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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