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信息 | |||
标题 | 认房不认贷问题 | ||
分类 | 建议 | ||
内容 | 8月25日住建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管理局联合发布建议各地实施(认房不认贷)房地产政策,一二线城市已经实施,前几天咨询郏县银行,银行回复没有接到政府相关文件,(认房不认贷)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请问郏县什么时候能落实 | ||
留言时间 | 2023-09-19 |
回复信息 | |||
受理部门 | 郏县热线办 |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网民反映的认房不认贷问题问题我县正逐步落实。根据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平顶山监管分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可在市内授权的商业银行办事地点进行查询,也可以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产、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查询。(以上内容由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 ||
回复时间 | 2023-09-27 |
回复评价 | |||
回复满意度评价: | 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