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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银行卡资金被划扣
分类 投诉
内容 您好领导!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于2020年11月冻结我的银行卡,本人于2022年1月主动带所有资料,贸易合同,货物沟通记录前往大队说明情况并证明是正常的贸易资金。改大队于2021年7月划走我一笔资金69043元,划入账户姓名是涂素珍,账号是6228482069369440279。该刑侦大队没有给我任何书面和口头的通知下就划走了,然后我一直联系大队负责人叫王队长,他说没有任何文件给到我,就是直接划扣!我真的很无辜,请领导为我申诉做主。跪谢领导
留言时间 2022-05-04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经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核查,网民所反映的银行卡被县公安局刑警队冻结及其银行卡上钱被划走一事,不属实。网民该银行卡号属于涉诈三级卡,属于诈骗赃款(刘某川被诈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县公安局依法办理了涉案资金予以返还,将该笔69000元被骗资金原路返还至被害人刘某川,为被害人追回部分损失。综上所述,该网民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理该案件依法依规,不存在违规行为。(以上内容由郏县公安局回复)
回复时间 2022-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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