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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农村宅基地问题
分类 求决
内容 我是安良镇安西村5号村民,今年28岁,在家中排行第二,上边有一个哥哥,其已经结婚,且育有一子一女,目前我也已经达到结婚年龄,打算结婚,需要自建住房,但是目前家中仅有一处宅基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的要求。同时咨询相关单位申请宅基地办法,需要再单立一户方可申请宅基地,经过家中商议,哥哥将其与其子的户口摘出,单立一户,同时向村集体提出申请宅基地的请求,但至今已过去一年有余,仍未得到任何回复,无奈之下,再次向村集体提出诉求,村集体以集体无闲置宅基地为由答复,但是据我了解,我家房子西侧既是一处闲置宅基地,被村民非法霸占,同时我也已向村集体求证,该处宅基地确属集体所有,但是村集体不予收回,同时置我申请宅基地的诉求不顾,特此请求县政府相关部门,严查安良镇安西村“一户一宅”政策落实情况,同时解决我家申请宅基地的请求!
留言时间 2022-05-01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网民现年28岁,安良镇安西村5组村民,家庭户口四人,分别是其母亲、哥哥,本人、侄子。根据网民反映,其家西侧确有一处空地,但该空地内有两座坟,剩余空地东西长仅有5-6米,不足够规划一处宅基地,该空地于2017年经原安西村干部调解后,网民家和另外一村民共同使用该地,有协议为证。该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由于空地内有两座坟,村集体暂时无法收回。网民确实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但目前村内属于建设用地的空闲宅基地暂时没有。村委会建议由网民家庭出面给两座坟的家庭做工作,把坟迁出腾出空地做网民的宅基地,并且另外一村民愿意无条件让出使用的空地。下一步,镇政府及安西村将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同时在安西村继续深入开展“一户一宅”、“空心村”治理工作,将空闲宅基地收归村集体,并按照向村委会提交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时间先后顺序给村民(包括网民)规划宅基地。(以上内容由安良镇政府回复)
回复时间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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