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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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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县领导你好,家里人口多了,八口人挤在老房子里有点住不下了,我想把老房拆了重新建个三层楼房,现在国家是什么政策,有什么收费
留言时间 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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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1、关于反映现阶段建房国家是什么政策一事。依据《河南省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河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宅基地相关政策汇编” 要求,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一)无宅基地的;(二)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而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原宅基地影响规划,需收回而又无宅基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军事等基础设施建设占用而无宅基地的;(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 号)、《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豫政〔2021〕4 号)要求。具体流程为: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环节。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报送乡镇政府批准。依据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市规划区个人建房管理的通告〔2020〕2号要求,严禁核心区个人建房。在城市规划区核心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个人房屋(含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临时建筑),凡抢建、乱建个人房屋的,一律依法予以拆除。城市规划区核心区内经相关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的合法个人房屋,确需修缮的,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和不在近期建设规划区域的前提下,报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不扩大原占地面积、不扩大原建筑面积、不超出原建筑高度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修缮,修缮后不得改变房屋用途。2、关于反映建房有什么收费?根据调查农村宅基地超占面积治理,应坚持腾退为主,有偿使用为辅。有偿使用应遵照“取之于户,收费适度;用之于村,使用得当”的原则。对于村民继续使用意愿强烈的超占宅基地,可以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通过“4+2”工作法,合理确定有偿使用标准。郝庄村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旧址重建超占宅基地面积收取1万元公益性捐款;建筑押金5000元,房屋建设完毕后将房屋四周建筑垃圾清理完毕,验收合格后退回押金。经调查,网民男,汉族,家住白庙乡郝庄村三组,户籍属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在未经白庙乡规委会审批的情况下私自拆除重建房屋。调查组于2022年4月25日到郝庄村三组网民建设房屋施工处实地勘察,并现场传达了建房政策、建房收费标准。网民在建房施工过程中,建筑工人未按照安全施工要求及环保施工要求进行施工,现场进行下达暂停施工的处理。(以上内容由白庙乡政府回复)
回复时间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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