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互动交流>领导信箱
留言信息
标题 小区墙体脱落伤到下面停放车辆
分类 求决
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您好,我是郏县东城街道东方家园小区业主,11月6号的大风导致小区7号楼墙体脱落碎片砸到我停在下方停车位的私家车,与所属建安物业相关领导沟通说是小区没有交维修基金这个事情不负责,但是我们办理房产证时候是交了维修基金的,而且每年都交有物业费和车位费用,不管是哪方负责总要说清楚,不能出了问题找到物业和开发商负责人相关的人员想到的都是推卸责任,所以请相关部门落实一下这个情况应该有哪个部分负责,落实清楚让老百姓遇到事情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感谢!
留言时间 2021-11-16
回复信息
受理部门 郏县热线办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东方家园小区共有住户699户,位于东坡大道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南角,由郏县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网民反映一事,东方家园小区建成于2012年,房屋产权归业主所有。物业后续服务收取的物业费主要包含服务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服务人员工资和办公费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等。车位服务费主要包含车位的维修费用和规划费用等。11月6日大风极端天气导致网民反映车辆损坏,属于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地震等;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关于民事侵权的问题,建议诉求人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上内容由县住建局回复)
回复时间 2021-11-25
回复评价
回复满意度评价: 此信件写信人未评价,写信人可登录网站后进行评价(如果已评价,请刷新页面)。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技术支撑:平顶山市电子政务外网运维中心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备案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