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日期:2025-09-17

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标准

1

对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企业、驾培机构、维修机构,道路客、货运场站及道路运输辅助业行政检查

公路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检查。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