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1
民爆行业安全监督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
《河南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五条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