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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号
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
提案者
王银攀、李新红、陈高杰
标题
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提案内容

内   容: 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承担着疫情防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三项主要任务,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来看,乡镇卫生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人员不足、能力偏低状况。老百姓对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信任,即使是常见病、多发病也向城里大医院跑,解决看病难的分级诊疗制度难以得到全面实施。与其他县级医疗机构相比较,在乡镇卫生院工作存在着缺乏名医传帮带、职业能力提升慢、薪酬待遇低等问题,导致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不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去了也留不住的现象,并因此形成恶性循环。为落实落地国家和省市卫健部门署安排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需求和期盼,需要一支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作风严实的卫生健康队伍,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是最重要的力量支撑之一。为此建议:  

一是引进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对医科大学毕业后具备执业资质的,通过公开选拔、公开竞争、统一调剂、保障待遇,解决现实的人员短缺问题。                                        二是留得住,提高基层医生待遇和保障水平,合理体现其技术劳务价值。制订出台医务人员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过程中,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待遇作为单独内容,进行明确、细化,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保障用优厚的待遇保障政策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发挥好靠待遇促进人员流动的“指挥棒”作用。

三是强培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提升“自我造血”能力,精准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选派骨干力量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进修学习,积极开展学术讲座、技能培训等短期培训班。


承办单位
卫健委、人社局
办理结果
A
答复内容

尊敬的王银攀、李新红、陈高杰委员:

您们提出“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各位委员对全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我委主要从以下方式开展工作。一是落实政策保障,确保基层“招到人”。依托省级“369人才工程”、县级“招才引智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程”,近三年累计招聘医学人才333人,充实到基层医疗机构占比达到60%。截至目前,新招录人员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189人。对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及2024年通过公开招聘的大学生乡村医生,按程序给予事业编制保障。二是落实财政保障,确保基层“留住人”。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打通乡村医生队伍“进退”渠道。自2022年实施“乡聘村用”以来,每年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全部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给予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目前,已招聘“乡聘村用”人员260名。对于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再聘用,给予达到退岗年龄的乡村医生终身享有每月300元生活补助金。目前,已有543名乡村医生实行离岗退出软着陆,进一步保障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确保基层“出能人”。与河南中医药大学、平顶山学院合作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就业基地,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并给予实习及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优先就业机会,打造“医学研”一体化建设。四是积极协调县编制部门,全力推动员额制相关工作,目前,已与省、市编制部门充分沟通,利用郏县作为全国基层卫生综合试验区的有利时机,逐步推动郏县卫健系统员额制试点工作,把打破地域、层级、系统统筹使用编制的报告作为议题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除此之外,各医疗机构还分别通过院院合作、科科合作的方式,积极吸引国家、省、市高级人才通过远程或到现场为郏县患者提供服务,通过这种方式,为我县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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