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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水利局关于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日期:2023-08-26

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据气象预报,26~27日我县有一次强降水天气过程,大部分乡镇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主要降雨时段26日午后到27日,过程累计降水量:110至14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70到90毫米。市水利局、县防指已分别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按照《郏县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于8月26日12时起,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

一是责任人上岗到位。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所有人员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开展防汛工作。水库、河道、水闸及橡胶坝防汛责任人必须上岗到位,履职尽责,盯死看牢,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加强监测预报预警。要充分利用山洪灾害预警系统,采取自动和人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向有关地区、有关人员发出预警信息。要密切监测雨情、水情、工情,为调度决策提供可靠支撑。

三是加强水工程调度。各有关单位要对雨水工情发展及时会商研判,根据洪水预报成果、实时工情、工程调度方案,科学调度水工程,最大程度地降低洪水风险、减轻洪涝损失,调度情况报局水旱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是加强堤坝巡查。各防洪工程管理单位和防汛责任人要加强对防洪工程的巡查,特别是高水位运行的防洪工程要全天候巡查,按规定加密巡查次数,发现险情立即处理、及时上报。



202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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