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郏县统计局所属的郏县统计局农村经济调查队、郏县农村贫困监测调查队、郏县普查中心、郏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等4个事业单位拟向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郏县统计局同意,由郏县统计局承接我单位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郏县统计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