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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的通知
日期:2020-12-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全县机构改革情况,通过各部门自行申报,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对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等23个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确认(见附件)。

 

附件:郏县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

            

           

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附 件

郏县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

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郏县公安局

郏县财政局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郏县农业农村局

郏县水利局

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郏县交通运输局

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郏县民政局

郏县司法局

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郏县教育体育局

郏县审计局

郏县应急管理局

郏县城市管理局(郏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郏县统计局

郏县商务局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医疗保障局

郏县自然资源局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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