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机构、职能法定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全县机构改革情况,通过各部门自行申报,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对郏县李口镇人民政府等24个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予以确认(见附件)。
附件:郏县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
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附 件
郏县第二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单位
郏县李口镇人民政府
郏县安良镇人民政府
郏县黄道镇人民政府
郏县茨芭镇人民政府
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
郏县堂街镇人民政府
郏县长桥镇人民政府
郏县冢头镇人民政府
郏县王集乡人民政府
郏县白庙乡人民政府
郏县渣园乡人民政府
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
郏县东城街道办事处
郏县姚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郏县广阔天地乡人民政府
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郏县教育体育局
郏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郏县林业局
国家税务总局郏县分局
郏县烟草专卖局
郏县消防救援大队
郏县国家保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