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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3-30

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职能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完善工作机制,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完善工作规则、工作细则,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对加强法治建设、依法科学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加快复工复产复商提供法治保障等作出系统部署。各部门结合实际,分解任务,细化责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地落细落实。

(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重要事项进行部署,确保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得到顺利推进。

(三)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县委、县政府在年初制定了2020年度学法计划,将学法任务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政府常务会议,县主要领导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行政诉讼法及各项法律法规等,不断增强自身法治意识,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使职权,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调整,共保留行政职权总项3219项。制定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二)做好便民服务“减法”,持续优化行政服务职能。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证明事项清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各种无谓证明。通过排查,共梳理出需要取消的证明事项27项,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服务质量。压减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减70%,能当场办结的当场办结,提高即办件比率。目前已经压减83.96%。

(三)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推进政务服务高效便民。组织全县40个职能部门的1091个审批服务事项入驻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形成“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证的”服务模式。在实行“一窗通办”、无差别受理的基础上,对个别窗口进行优化,解决两头受理的问题,一窗分类受理达到90%以上。从企业、群众的真实需求出发,梳理事项、重构流程,实现就业、医疗、住房、创业等20个“一件事”集成办理。建成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便民服务站(点)功能,实现一次办、就近办、代理办、自助办。

三、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算工作,要求16个涉及单位自我排查,对不合格的单位予以督导整改。开展营商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共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18件;其中废止文件15件,修订文件3件。

(二)推进依法决策。落实县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决策、依法决策、科学民主决策,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严格实行专家论证评估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公示听证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跟踪反馈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权限合法、实体合法、程序合法。

(三)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县委、县政府、乡镇政府全覆盖的法律顾问制度,组建相应的法律顾问队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乡镇政府的决策事项,依法审查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出台实施。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调整行政执法流程图,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打造“阳光政府”,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促进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使全县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一律不予授予行政执法资格。2020年,对全县13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对160余名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为全县1289名执法人员办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为全县85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办理行政执法监督证件,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夯实了执法队伍专业素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供保障。

(三)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检查活动。印发《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检查的实施意见》和《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综合检查工作方案》,按计划、分阶段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综合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导整改。

五、强化工作职能,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发展,化解社会矛盾,解决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配合法庭调查。

(二)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借鉴学习“枫桥经验”,成立郏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县、乡、村三级全覆盖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取得实效。2020年,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4016起,成功化解3895起,调成率达到97%以上,有效运用人民调解手段为基层社会治安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深入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律八进”、“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印制3万余本民法典读本,向社会各界发放,组织民法典解读培训讲座20余次,开展各级各类民法典专题学习50余次,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深入各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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