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郏县民政局所属的郏县民间组织服务中心、郏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郏县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郏县殡仪馆等4个事业单位拟向郏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郏县民政局同意,由郏县民政局承接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郏县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