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郏县人社局2025年8月15日工伤认定结果公示
日期:2025-08-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本批次工伤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20日,如对以下工伤认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反映,电话:0375-5161205、0375-5151115。

序号

姓名

性别

申请人

单位名称

诊断情况

受伤害诊断概要

适用条款

认定意见

1

冯国杰

单位

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

左手第1近节指骨骨折。

 

2025年4月17日下午15点30分左右,八点班,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员工冯国杰与另一同事二人在11090回风巷作业,打设支护,冯国杰使用注液枪给单体柱注液,顶部掉下一块渣石,砸中正在使用注液枪注液的冯国杰左手大拇指,砸中后冯国杰手指出现肿胀,事故发生后冯国杰先升井后去往郏县中医院进行救治,被郏县中医院诊断为:左手第1近节指骨骨折。

 

第十四条第(一)项

予以认定

2

洪阿铨

单位

郏县超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右手第四掌骨骨折。

 

 

2025年6月6日上午10点20分,郏县超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洪阿铨在浙江三澳核电项目BAX外墙搭设百叶窗,洪阿铨站在脚手架上使用电锤开孔设置连墙体,在电锤使用过程中产生回力导致洪阿铨手面碰撞至钢管部位,当时洪阿铨的手面开始肿胀,事故发生后公司第一时间将洪阿铨送往至马站医院救治,后因马站医院没有相关骨科诊室转至苍南县人民医院救治,被苍南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手第四掌骨骨折。

 

 

第十四条第(一)项

予以认定

 

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    


版权所有:郏县人民政府     主办单位: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5161058 网站标识码:4104250001
ICP证号:豫ICP备17048361号-1  公安备案: 豫公网安备 410425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