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县工伤保险中心将郏县第一人民医院、太朴寨骨科医院定为我县工伤保险定点医院。
职工发生工伤(职业病)后,应当在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情况紧急可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待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入协议医院治疗。
特此公告。
郏县工伤保险中心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