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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通知
日期:2022-09-19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中心、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稳经济促增长决策部署,更好地应对目前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切实抓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推动完成年底市场主体规模力争突破52350户的目标任务,决定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重要意义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根基,稳市场主体就是稳增长,保市场主体就是保就业保民生,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是市场监管部门当前的第一要务。歇业制度是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对于帮助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降低成本、积蓄力量、焕发活力具有重要作用,对于做好市场主体蓄水节流、留住青山、稳住全市场主体基本盘具有重要意义。局属各部门要把思想认识切实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稳经济稳市场主体的决策要求上来,清醒认识和把握形势,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以超常规的状态和举措,大力推行歇业制度,千方百计稳住和扩大市场主体,为稳住全经济大盘做贡献。

二、积极开展市场主体歇业制度的宣传推广

各部门要把歇业制度的宣传推广作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可以通过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号、微博、报纸、电视广播、设置展板宣传栏多种途径,积极做好对推广歇业制度的宣传报道、政策解读工作,重点突出歇业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充分展示歇业制度的政策温度和效果力度。要对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开展主动摸排和重点推介,让更多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知晓歇业制度、愿意兜底申请、免除后顾之忧、保持创业激情。特别是对申请注销的市场主体,要逐户主动摸排,对适用歇业制度的要点对点宣传推介,积极引导其转为申请歇业,发挥歇业制度的缓冲和蓄力作用,有效降低注销率,保住经营困难市场主体重启发展的内在活力。

三、认真做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服务

各办证服务窗口要设立“歇业办理专窗”,创新服务举措,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市场主体依法与职工协商处理劳动关系等有关事项后,仅需填写《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就可申请歇业备案,让本在经营困难期的经营者充分感受到政策的便利性和温暖,增强其对歇业制度的认可度。另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市场主体决定歇业的,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歇业备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可累计歇业3年,歇业期间可以不再租用原登记的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下同),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市场主体歇业期间通过原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不视为违法行为。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视为恢复营业,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四、强化部门间协同配合

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协调作用,建立歇业市场主体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将歇业市场主体信息共享给税务、人社、公积金、法院、银行以及有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主管部门,形成部门合力,制定针对歇业期间可以让市场主体享受税收减免、公积金缓缴、失业保险金申领、许可事项保留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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