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认定结果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文件要求,郏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下发的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内容和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技术规程要求,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积极开展县域内所涉及的图斑核查认定工作,现将认定结果公告如下:
经现场核查:
图斑1:位于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张沟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2、图斑面积为5360.03平方米;
图斑2:位于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张沟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3、图斑面积为31598.26平方米;
图斑3:位于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张沟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4、图斑面积为4928.73平方米;
图斑4:位于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张沟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5、图斑面积为5325.97平方米;
图斑5: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6、图斑面积为5772.56平方米;
图斑6:位于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7、图斑面积为37347.75平方米;
图斑7:位于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8、图斑面积为10251.3平方米;
图斑8: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09、图斑面积为11065.39平方米;
图斑9: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10、图斑面积为31811.49平方米;
图斑10: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4011、图斑面积为4045.19平方米;
图斑11: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5001、图斑面积为2057.92平方米;
图斑12: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5002、图斑面积为2655.07平方米;
图斑13: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5003、图斑面积为37351.81平方米;
图斑14: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5004、图斑面积为14911.21平方米;
图斑15: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张沟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8001、图斑面积为16689.81平方米;
图斑16: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李口镇郭楼村,编号为CT4104252016000038002、图斑面积为7175.18平方米;
以上共计16个图斑,均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故认定以上16个图斑大类为历史遗留矿山(10),图斑小类为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11)。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XXXXXXXXX或以书面形式到XXXXX(地点)申请复核,本公告期为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历史遗留矿山损毁土地图斑影像切图
2022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