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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二级单位2021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
日期:2023-06-30


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二级单位2021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5月31日,对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郏县住建局”)及下属二级单位2021至2022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郏县住建局是隶属郏县人民政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负责建立全县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全县城建设工作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推进全县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研究室,宣传股)、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住房保障股(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市与建筑设计股(城市建设股)(百城提质办公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建筑市场监管股)、村镇建设股、科技与标准股、财务审计股(劳动工资股)。设立所属机构12个:郏县房产事务服务中心郏县园林绿化中心、郏县工程质量监督站、郏县定额造价服务中心郏县建设工程招标事务中心、郏县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郏县客运服务中心、郏县建筑节能与科技服务中心、郏县青龙湖服务中心郏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郏县城管监察队、郏县污水处理厂。经费实行财政全供、差额供给和自收自支的方式。

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要求,园林绿化养护、供排水、供气、环卫、垃圾处理、粪便处理、路灯、市政管护、污水处理及规划执法职能分别划转至郏县城管执法局和郏县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5月底职能划转人员转隶完成。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24名,自收自支编制24名。实有人员371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28人,自收自支人员313人。

(二)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212月31日,郏县住建局财政账面反映资产总额为1002.1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698.58万元,应收账款50万元,其他应收款8.18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45.43万元。负债总额8104.77万元。其中其他应付款8104.77万元。净资产为-7102.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9%

(三)财政收支情况

郏县住建局2021年度总收入1397.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7.05万元,其他预算收入2.73万元;收到财政收回资金37.34万元。总支出经费支出139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1.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03.91万元, 其他资金支出3.0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2.30万元,年底结余1.45万元。     

郏县住建局2022年度总收入64379.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06.39万元,其他预算收入39473.46万元。总支出64054.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1.9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02.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1万元;资本性支出35367.03万元(其中:还城投借款5200万元,还财政局借款12600万元,项目支出款17567.03万元);其他支出22281.73万元(其中:退还农民工保证金207.61万元,还产投借款4965.33万元,还城投借款7900万元,转入财政局国库7000万元等)。上年结转资金373.73万元(含各二级单位结余),本年结余698.73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郏县住建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列支公务接待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3万元。

郏县住建局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列支公务接待费1.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0万元。

同期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3.6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48.44%

(五)借款情况

截至2023年5月底,郏县住建局向郏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入资金1.25亿元未归还,其中工程专户“其他借款”8862.46万元、经费户“其他应收款”3631.48万元。均用于市政工程。

  、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闲置资金1万元

郏县住建局2022年底自有资金账户显示结转结余2020年10月20日环保局转入环境污染攻坚先进奖励资金1万元,至2023年7月尚未使用。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2.76万元

经抽查,郏县住建局使用不合规发票报销入账2笔计2.76万元,其中2021年8月22号凭证,支付购置防尘网、铁丝、扫把等日杂费1.24万元,发票无公章。2022年8月41号凭证,支付端午节看望老干部购置食品1.52万元,无看望名单。

(三)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

    郏县垃圾处理场2021年经费明细表显示伙食补助费2.71万元,记账凭证统计伙食补助费为3.45万元,部分伙食费列支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郏县环卫处记账凭证反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其他交通费”科目混用,均列支有燃油费、维修费、租车费等;其他科目也列支有一部分车辆维修费用,如2021年9月4号凭证办公费科目中列支燃油费2.30万元。

(四)传统村落项目进展缓慢

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建设项目中,规定起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但截止2023年5月,部分项目逾期仍未完成。如2019年中央补助资金黄道镇前谢湾村项目现完成总工程量的90%左右2021年省级补助资金乡寺街村项目现完成总工程量的77%左右;2022年省级补助资金薛店镇使郎庙村项目现完成总工程量的90%、黄道镇黄道北村项目现完成总工程量的70%。建议郏县住建局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相关乡镇政府(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工。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郏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闲置资金问题,责令郏县住建局将结余结转闲置资金上缴国库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责令改正,郏县住建局要加强对支出票据的审核力度,对相关资料不完整的经济事项要求经办人员补充、完善;对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问题,建议郏县住建局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对传统村落项目进展缓慢问题,建议郏县住建局加大督导力度,督促相关乡镇政府(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工。   

针对查出问题,审计建议:1.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审核票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支出凭证应当附反映支出明细内容的原始单据,超出规定标准的支出事项应由经办人员说明原因并附审批依据,确保与经济业务事项相符。2.财务人员应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的反映各项费用支出情况。3.加大对传统村落保护项目建设督导力度,督促相关乡镇政府(项目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完工。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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