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9月1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县审计局局长 肖向红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对我县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工作中,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省审计厅《开展全省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先后开展了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减税降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落实、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等跟踪审计工作。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情况和总体评价
(一)2019年度县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8亿元,年初预算数9.63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5%,同比增长9.6%。其中:税收收入6.79亿元,占比70.1%,同比增长9.5%;非税收入2.89亿元,占比29.9%,同比增长9.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1.85亿元,占调整预算的99.7%,同比增长17.5%。
政府性基金预算。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际完成7.9亿元,年初预算数5.2亿元,占预算数的151.9%,同比增长3.6%。预算支出实际完成10.56亿元,同比增长18.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8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6.3%。预算支出完成5.9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99.1%。详见下表(单位:亿元)
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率%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率%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率% | |
收入 总量 | 9.63 | 9.68 | 100.52 | 5.20 | 7.90 | 151.92 | 6.01 | 6.38 | 106.16 |
支出 总量 | 22.93 | 31.85 | 138.90 | 5.51 | 10.56 | 191.65 | 5.97 | 5.91 | 98.99 |
结转 结余 | 0.70 | 0.14 | 5.09 |
(二)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总计34.48亿元,决算支出总计33.78亿元,年终结余0.7亿元。
2019年度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总计11.24亿元,决算支出总计11.1亿元,年终结余0.14亿元。
(三)民生资金投入情况
2019年全县民生资金(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农林水、住房保障、城乡社区等)支出总计26.4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92%。
(四)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财政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实施以来,全县共有74个单位编入一级部门预算,72个单位已实现预算公开,两个部门按相关规定不宜公开。预算编制科学性、精准度逐步提高,部门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
(五)2019年度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分4批转贷我县政府债券4.17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0.33亿元(一般债券);新增债券3.84亿元(一般债券1.45亿元,专项债券2.39亿元)。
2.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19年郏县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33亿元;专项债务0.07亿元。地方政府债务偿还利息0.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0.18亿元;专项债券利息0.12亿元。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2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45亿元、专项债务5.75亿元。未超过省财政厅审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11亿元的限额。
4.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绩效情况
2019年省财政厅共转贷县级地方政府新增债券3.84亿元,已支出3.84亿元,全部用于公益事业,支出比例100%。
(六)存量资金盘活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度财政收回各部门存量资金3.59亿元,并根据实际情况做了重新安排,统筹用于农林水、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不仅盘活了存量资金,而且使资金得到了有效利用。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县财政部门和预算执行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基本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同时,县财税部门面对减收增支的复杂局面,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增大等各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财力支撑。但收入质量仍有提升空间,支出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
二、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召开审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为切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县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9年12月召开了审计问题整改推进会,相关责任部门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成效明显,整改结果县政府已于2019年12月26日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
三、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2405.1万元
(1)县非税局2019年应缴预算收入科目结余6421.48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509.51万元、罚没收入1051.92万元、政府基金收入191.58万元、专项收入11.41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361.04万元、其他收入296.0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2)2019年末土地专账应缴预算款5983.6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其中:土地出让总价款1375.12万元、其他土地出让金收入4575.2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9.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4.07万元。
2.滞留项目资金780万元
县财政局经建科2019年收到省厅下达“传统村落保护”指标文件2个,涉及资金780万元。其中:
(1)财政厅2019年2月25日下达的《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厅补助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19〕13号)180万元。
(2)2019年6月28日下达的《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传统村落保护)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19〕131号)600万元。
截至审计日,以上2个项目资金780万元未下达,仍滞留县财政账户。
3.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4168.92万元
县财政局教育事业科账面反映:2019年度上级财政下达“两免一补”专项指标资金10028.29万元,国库拨入专户8190.7万元,少拨1837.59万元;下达“校舍维修”指标资金2331.33万元,未拨入专户。
4.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6万元
2019年郏县总预算账册及凭证显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其他支出16万元,其中:中国人民银行郏县支行10万元、郏县商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经费6万元。
5.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734.12万元
县财政局教育事业科账面反映: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734.12万元,其中:“两免一补”专项指标县级应配套545.59万元;“校舍维修”专项指标县级应配套188.53万元。
6.往来款长期挂账
县非税局2019年末应收款科目余额2581.68万元,均为多年前企业借款长期挂账。
7.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未履行
截至2019年底,县财政部门未出台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未设置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未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本次审计中对财政局、烟办室、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水利局等预算单位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截留县级资金49.83万元
县财政局机关经费账2019年12月5号凭证,市局转入人身意外保险、住房保险以奖代补资金49.83万元。
2.原始凭证不合规报销入账13.16万元
(1)县财政局原始凭证不合规报销入账3笔计1.89万元。
(2)县烟办室2019年度原始凭证不合规报销入账4笔计2.11万元。
(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始凭证不合规报销入账18笔计7.71万元。
(4)县水利局不合规票据支出3笔计1.45万元。
3.账务处理不规范
(1)茨芭财政所、龙山街道财政所截至2019年12月底,使用手工记账。
(2)县烟办室在办公费中列支看望病人福利费0.17万元。
4.应计未计固定资产7.5万元
(1)县水利局机关购买探照灯一批2万元、恒压喷灌管理处购买音响设备0.14万元,均未入固定资产科目。
(2)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购置调音台、功放、音箱等2套4.75万元(单价2.38万元/套),一套交于文化馆使用,一套交于图书馆使用。郏县三苏纪念馆购买卷扬机一台0.25万元,购买水泵一台0.36万元,均未入固定资产科目。
5.工程资料不完整
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支付河南省古今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泓翰苑彩绘工程)15万元,合同总价178.96万元。合同约定2018年1月30日完工,工程2018年4月23日进行竣工验收,没有竣工资料;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支付河南省现代防雷有限公司(郏县三苏祠和墓防雷技术工程)3.62万元,合同总价72.43万元。工程已完工,没有竣工验收资料。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情况
1.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方案要求,3月10日—4月20日,对我县截至2020年3月中央和我省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出台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我县“减税降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企业经营环境得到优化,社会反映良好。
2.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落实专项审计情况
按照《全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落实情况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要求,3月10日—4月10日,对我县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涉及县教体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按标准配备责任督学、抽查发现2所公办幼儿园超规模招生、未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政策等,针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3条。下一步审计部门将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对此次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3月30日—5月30日,对全县一级预算单位开展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情况审计,审计发现:县土地整理中心、县扶贫办、县农机局等5个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中,项目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形成的财政存量资金302.61万元。审计过程中,县扶贫办、县农机局、团县委、县市场发展中心4个单位闲置资金已上缴国库,县土地整理中心闲置资金186.58万元,至今仍闲置在该单位账户。
4.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2月9日—4月6日,对全县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定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县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但审计也发现存在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采购物资未及时分配下拨、捐赠款物未及时拨付、管理不规范和信息未及时公开等5项问题,涉及金额72.49万元,物资6.89万件。审计过程中,相关单位和机构已整改到位。
5.“放管服”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自3月10日起,对我县放管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审计,对2019年度放管服审计中存在的36个问题建立了整改台账,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截至7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审计的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围绕党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减少资金资产闲置浪费,在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工作基础上,确保每一笔资金用到刀刃上,促进上级“六保”“六稳”等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重点支出提供财力保障;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强化政府债务管理,不断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严肃财经纪律。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财经法纪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全县各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压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及时整改审计发现问题。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新时代赋予了审计工作新的使命,下一步,我们一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建设性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1.2019年预算执行存在问题清单
2.2019年部门预算问题清单
附件1
2019年预算执行存在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发现问题 |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
1 |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2405.1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 |
2 | 滞留项目资金780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 |
3 | 专项资金未拨付到位4168.92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三条 |
4 | 向非预算单位拨款16万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 |
5 | 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734.12万元 | 《关于下达2019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
6 | 往来款长期挂账 |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第二十六条 |
7 | 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未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七条 |
附件2
2019年部门预算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发现问题 | 预算单位 |
1 | 截留县级资金 | 郏县财政局 |
2 | 原始凭证不合规报销入账 | 郏县财政局 郏县烟叶办公室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郏县水利局 |
3 | 账务处理不规范 | 郏县财政局 郏县水利局 郏县烟叶办公室 |
4 | 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 郏县水利局 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5 | 工程资料不完整 | 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6 | 闲置资金 | 郏县土地整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