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8月12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郏县审计局局长 肖向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我县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此次审计,县审计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及批示指示精神,围绕推动贯彻中央及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等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中,更加关注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更加紧扣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更加注重揭示体制机制障碍和各类风险隐患,有效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能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预算执行全覆盖,全力保民生、保行政运行、保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保重点项目建设支出等各项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县经济运行逐步恢复常态,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不断增进民生福祉,三大攻坚战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各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规范预算管理,财经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0年县财政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4亿元,年初预算数10.4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增收0.73亿元,增长7.5%。其中:税收收入7.47亿元,占比71.8%,同比增收0.69亿元,增长10.1%;非税收入完成2.94亿元,占比28.2%,同比增收0.04亿元,增长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3亿元,同比增长2.1%。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8亿元,年初预算数5.26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178.5%,同比增收1.48亿元,同比增长18.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4亿元,同比增长72.8%。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2亿元,年初预算数为1.86亿元,占年初预算108.34%。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2亿元,占年初预算103.98%。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率%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率%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完成率% | |
收入 总量 | 10.40 | 10.40 | 100 | 5.26 | 9.38 | 178.50 | 1.86 | 2.02 | 108.34 |
支出 总量 | 25.17 | 32.53 | 129.20 | 5.56 | 18.24 | 328.05 | 1.28 | 1.32 | 103.98 |
结转 结余 | 0.38 | 0.33 | 4.59 | ||||||
单位:亿元 |
(二)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20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计35.46亿元(一般预算收入10.4亿元、上级补助收入22.69亿元、上年结余7014万元、调入资金220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45亿元),决算支出总计35.0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563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20万元、调出资金902万元),年终结余0.38亿元。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总计18.9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3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92亿元、调入资金902万元、上年结余1400万元),全县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总计18.5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85万元、调出资金220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00万元),年终结余0.33亿元。
(三)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2020年省财政厅转贷我县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20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9.3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8.7亿元(一般债券0.89亿元、专项债券7.81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0.67亿元(一般债券0.56亿元、专项债券0.11亿元)。
2.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0.56亿元、专项债务0.11亿元。
3.政府债券余额、限额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债务限额23.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39亿元、专项债务16.52亿元。
截至2020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为20.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38亿元、专项债务13.56亿元。
4.2020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绩效情况
2020年我县新增债券8.7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支出8.7亿元,全部用于公益事业,支出比例100%。其中:一般债券支出0.89亿元,支出比例100%,专项债券支出7.81亿元,支出比例100%。
(四)2020年直达资金管理情况
2020年全县共接收省直达资金3.98亿元,分配到部门3.98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实际支出3.79亿元,支出率95.23%。
(五)民生资金投入情况
2020年全县民生资金(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卫生健康、公共安全、农林水、住房保障、城乡社区等)支出总计25.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其中投入乡村振兴资金2.99亿元(用于耕地保护、农田水利建设、农机购置、畜牧业发展、农业资源生态保护等资金2.35亿元,用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农村公益事业及环境改善等资金0.64亿元)。
(六)疫情防控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县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1457.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88.36万元,省级资金174.38万元,县级资金894.82万元;实际使用906.03万元,其中:疫情防控人员补助支出270.85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支出382.39万元,其他支出252.79万元;2020年5月,对疫情防控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时,发现551.53万元未使用,该笔资金2020年底已全部使用。
(七)存量资金盘活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度财政收回各部门存量资金6.61亿元,当年盘活安排使用6.62亿元,上年结转存量资金97.89万元,年终存量资金结余12.31万元。
(八)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812.05万元,同比减少20.15%,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40.94万元,同比减少8.75%;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1271.11万元,同比减少24.18%;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财政、审计等部门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问题整改工作。为切实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县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0年11月召开了审计问题整改推进会,相关责任部门主动认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审计部门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并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制度,各部门和单位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整改成效明显,整改结果县政府已于2020年12月2日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报告。
三、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财政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科学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表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调剂较大,如:财政事务科目年初预算安排2300万元,年终决算1785万元,科目调减5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科目年初预算安排1.35亿元,年终决算支出1.25亿元,科目调减19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科目年初预算安排2089万元,年终决算支出882万元,科目调减1217万元。
2.预算执行率低
通过分析财政收支管理数据发现,2020年预算支出金额占指标及计划批准金额低于20%的41笔,其中:低于5%的11笔,5%-10%的14笔,10%-20%的16笔。指标金额合计2.94亿元,预算支出合计2550.28万元。
3.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占比过高
2020年度郏县非税收入完成12.31亿元,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完成7.68亿元,占当年非税收入62.37%。从收入结构分析,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过高。
4.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2020年非税收入管理局预算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2072.33万元。
(1)应缴预算收入科目年底结余2062.89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273.58万元、罚没收入607.22万元、政府基金收入107.4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59.27万元、其他收入815.38万元。
(2)应缴代收上级财政专户款科目年底结余(居民身份证)9.44万元。
5.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1.59亿元
郏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收取诚意保证金7笔共1.59亿元,其中:中国机械工业第四建设工程公司3500万元、郏县贯通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400万元、中国二冶集团公司5000万元、中国一冶集团5000万元。
6.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
(1)2020年“校舍维修”下达指标总计201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21.1万元,省级资金359.1万元,县配套资金236.8万元。延伸至教育局教育系统专户反映收到校舍维修资金1780.20万元。2020年“校舍维修”县配套资金236.80万元未配套。
(2)2020年文化专项资金豫财文(2019)91号,显示2020年4月8日提前下达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专项经费中央资金66万元、省级资金11.2万元,直管县按省、县4:6比例负担。县需配套资金32.8万元,未配套。
7.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未开展
截至审计日,郏县财政局未按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未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机制文件,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估工作。
8.账务处理不规范
财政局国库科中央财政资金专账总账“专用基金收入”科目显示,上年结转8.15万元,当年收入4183.46万元,年末转入“专用基金结余”科目4180.28万元,累计结余11.33万元。按规定“专用基金收入”科目年末应全部转入结余,该科目年末无余额。
国库科中央财政资金专账2020年7月3号凭证显示,缴国库利息1.09万元,记入“暂存款”科目借方,应记入“专用基金支出”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
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5亿元,收入分项基金预算
和支出分项基金预算由财政部门在征收单位上报上年收入报表、部分使用单位上报项目表的基础上代编,基金使用部门、单位没有编制分项基金预算。
2.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财政
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至2021年4月,代收污水处理费391.49万元,2021年1月19日上缴郏县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12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上缴财政271.49万元。
3.少征、漏征污水处理费
(1)降低收费标准少征污水处理费120.46万元
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2018年10月至2021年4月30日,代收城市污水处理费391.49万元。所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全部为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每立方米(吨)0.65元。平顶山市发改委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各县区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为每立方米0.85元。根据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收取391.49万元污水处理费按照每立方米(吨)0.65元折算用水量为602.29万立方米。每立方米少收0.2元,合计少收污水处理费120.46万元。
(2)漏征污水处理费
郏县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2020年全年收取城区非居民单位(企业)污水处理费40.77万元。其中包括城区使用公共用水的单位企业32家和使用自备水源的企业71家合计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银龙水务公司提供2020年使用城市集中供水有自来水用水量单位企业户165家。有133家使用城市集中供水单位企业用水户未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银龙水务公司提供2020年使用自备井企业、居民小区、大型超市共计43家用水户未征收城市污水处理费。
(3)未据实征收污水处理费
2020年郏县人民政府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直接收取自备井用水户污水处理费,标准为每立方米1.2元。其中涉及洗车、洗浴、酒店等用水量较大的自备井用水户。收取的污水处理费酒店最多3000元,折合全年用水量2500立方米(吨);洗浴中心最多1000元,折合全年用水量833立方米(吨),最少500元,折合全年用水量416立方米(吨);洗车店最多400元,折合全年用水量333立方米(吨),最少200元,折合全年用水量166立方米(吨)。上述自备井用水户缴纳污水处理费的用水量与实际用水量明显不符,没有按照实际用水量收取。
4.违反规定改变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
截至审计期间,郏县县城城区范围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单位(含企业),其应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郏县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没有按照上级规定委托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一并收取,而是由郏县污水处理费征收办公室直接收取。
(三)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1.收入应纳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经审计调查,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9月至2021年5月31日使用门诊收费票据收取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服务费12.92万元。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收取的预防接种服务费缴入国库支付中心自有账户,未按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2.残疾儿童康复资金闲置
审计调查发现,截至2020年底,郏县残联专项资金账户累计结余残疾儿童康复资金165.88万元,截至审计日未支付使用,形成资金闲置,未发挥应有效益。
3.滞留项目资金未拨付使用10万元
2020年基层管理局拨付各乡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580万元,延伸审计发现,项目资金闲置10万元。
(1)堂街镇三资中心于2020年8月5日收到基层管理局拨入堂街镇朱洼村香醋厂建设项目5万元,截至2021年5月20日该资金未拨付使用。
(2)黄道镇三资中心于2020年9月9日收到基层管理局拨入黄道镇门沟村食用油加工厂项目5万元,截至2021年5月20日该资金未拨付使用。
4.超范围支出4.42万元
2020年,财政局经费账显示,超范围列支费用4.42万元。其中:
(1)财政局机关经费2020年9月51号凭证列支教师节慰问3.5万元,其中:郏县新城中学0.5万元,郏县第二高级中学1万元,郏县第一高级中学1万元,郏县新城小学0.5万元,郏县第二中学0.5万元。
(2)财政局机关经费2020年10月14号凭证购买冰箱8台共0.72万元,捐赠给郏县新城中学两台、郏县第二高级中学两台、郏县新城小学两台、郏县第二中学两台。
(3)财政局机关经费2020年10月15号凭证购买冰箱2台共0.2万元,捐赠给郏县第一高级中学。
四、审计建议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推动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科学测算资金需求,提高预算编制的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调整程序,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公共资金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改进绩效评价方法。管好用好每项资金,及时清理盘活闲置、滞留的各类专项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整改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挂钩,逐步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三)增强财政保障能力,确保资金安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履行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职责,为重大政策的落实、重点项目的建设、民生事业的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拨付,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序运行。
(四)加强对预算单位监督管理,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杜绝违规收费,规范和完善各项支出的管理; 强化对非税收入征缴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缴尽缴;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五)落实好县人大审议意见,强化预算全过程监督力度。紧密结合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要求,强化政府预算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持续推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专项联合督查,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治已病、防未病”的“经济体检”职责。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砥砺奋进,担当作为,更加扎实把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改善民生,在推进厚重郏县、实力郏县、文明郏县、幸福郏县的进程中努力做出审计部门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存在问题清单
2.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存在问题清单
附件1:
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存在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发现问题 |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
1 | 预算编制不科学 |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第三条 |
2 | 预算执行率低 | 《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号)第三条 |
3 | 土地出让价款收入占比过高 | |
4 | 应缴未缴预算收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 |
5 | 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1.59亿万元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第一项 |
6 | 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 |
7 | 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未开展 |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
8 | 账务处理不规范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 |
序号 | 审计发现问题 | 引用相关法律法规 |
9 | 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 | 《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第八条 |
10 | 污水处理费未及时上缴财政 | 《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八条 |
11 | 少征、漏征污水处理费 | 《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 |
12 | 违反规定改变污水处理费征收主体 | 《河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
附件2:
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存在问题清单
序号 | 审计发现问题 | 预算单位 |
1 | 收入应纳入未纳入预算管理 | 郏县疾控中心 |
2 | 残疾儿童康复资金闲置 | 郏县残联 |
3 | 滞留资金未拨付使用10万元 | 堂街镇政府、黄道镇政府 |
4 | 超范围支出4.42万元 | 郏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