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郏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自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11月6日,对郏县薛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薛店镇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薛店镇政府位于郏县城西15公里,全镇74平方公里,6.4万亩耕地,辖38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总人口6.4万人,是全县第一人口大镇。薛店镇政府管理辖区内各项事务,财政、财务纳入郏县财政局管理。薛店镇政府内设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等。核定编制77人。现有干部职工136人,其中:在职66人,村官转岗15人,公益性岗位1人,退休54人。
(二)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度,薛店镇财政补助收入2691.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4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6万元、农林水支出1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万元。上解支出226.70万元。累计结余0万元。
2020年度,薛店镇政府机关收支情况:财政拨款收入1548.15万元;支出1412.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0.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1.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71万元、资本性支出30万元;结余135.49万元。
(三)“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2020年薛店镇政府“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16.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4万元,会议费0.45万元。
2019年薛店镇政府“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14.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59万元、会议费0.64万元。
同期相比:公务接待费上升9.2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升2.11%、会议费下降29.68%。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25万元
薛店镇社会事务办账面反映2020年向薛店镇派出所拨付经费9笔共计24.20万元、支付派出所地租款0.80万元。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11.43万元
薛店镇政府使用不合规票据报销入账3笔计11.43万元,其中:2020年1月23号凭证购置广播操比赛服装费2.78万元,无发放人员名单;2020年5月8号凭证支平顶山景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界路清理租赁钩机、铲车、大三轮等7.80万元,无费用明细清单;2020年9月27号凭证支付郏县浩琼机械租赁服务部租用挖掘机款0.85万元,合同无签订日期。
(三)未及时完善结报手续1.50万元
薛店镇政府2020年10月17号凭证显示任超彬于2020年10月14日借款1.50万元,用于烟叶收购经费,截至审计日尚未完善结报手续。
(四)重复列支费用,涉嫌套取资金0.13万元
薛店镇民政所2020年10月2号凭证反映支付敬老院费用,其中:附件1显示2020年10月28日支王录峰0.13万元,后附郏县素巧理发店定额发票,用于支付敬老院7月至10月理发费用;附件2显示2020年10月28日薛店镇敬老院9月特困人员护理资金0.29万元的打款明细表中,又有一笔支付王录峰敬老院7月至10月理发费用0.13万元。以上为重复列支行为。
审计期间,中共郏县薛店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已追回重支资金0.13万元。
(五)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4.50万元
薛店镇民政所2020年12月9号凭证反映支付平顶山市盛合空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赵寨东村幸福院改造费用17万元,经现场查勘核实,芦苇吊顶、墙面整修、院内基础设施等分项因综合单价过高多计2.67万元,其他景观设施因多计工程量、综合单价过高等原因多计1.83万元,该项目存在监管不到位,验收把关不严,多支付工程款4.50万元,造成财政资金损失。
(六)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薛店镇民政所费用支出未设置明细科目、薛店镇敬老院、残联费用未单独设账,收支均在薛店镇民政所账中反映。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组对薛店镇政府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落实:问题基本及时整改及出台相应制度加以规范,但原始凭证不合规问题仍然存在。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郏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建议薛店镇政府及时整改。
针对查处问题,审计建议:1.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标准考核、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财务人员要对取得的发票严格审核、把关,对于要素填写不完整、无明细清单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予以退回,严禁报销入账,确保报销票据真实、准确、完整。3.完善财务制度规定,规范个人借款行为。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和清算工作,该收回的要尽快收回,该核销的要按程序尽快核销,凭合法有效的票据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核销借款。4.财务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准确使用会计科目,对各项资金分类管理,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