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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林业局2020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日期:2022-12-30

郏县林业局2020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郏县审计局组成审计组,202237日至2022825,对郏县林业局2020至2021年度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郏县林业局是县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生态建设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股、林业改革发展股5个职能股室,下设林业技术推广站和河南国有郏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森林防火指挥部、郏县眼明寺森林公园管理处、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等二级机构。主要负责全县林业生产的规划组织、技术推广服务、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和林业执法工作。2021年度现有干部职工68财政供养48人、超编20),退休人员12人。

郏县林业局2020年总收入61383593.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71703.4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7911890.35元。2020年总支出45364699.1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57356.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6907.3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8924.65元,固定资产折旧91510.81元,其他费用支出30000000元)。年初盈余12503445.46元,本年盈余28522340.02元(财政收回冲减本年盈余10153609.89元,调账冲减本年盈余8011502.70元)累计盈余10357227.43元。

郏县林业局2021年总收入1981849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93199.97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25300元。2021年总支出20014582.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37695.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08129.9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02690.34元,固定资产折旧163068.99元,其他费用支出5003000元),年初盈余10357227.43元,年末累计盈余10161145.34元。

郏县林业局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7158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7304.71元。

郏县林业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46520元(含专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350.18元。

郏县林业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公务接待费46801元(含专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500元(含专账)。

郏县林业局2020年度与2019年度同期相比:公务接待费下降35.0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升4.75%。

郏县林业局2021年度与2020年度同期相比:公务接待费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43.38%。

、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郏县林业局“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河南国有郏县林场2021年2笔共计45000元,未经班子会议研究讨论。其中:2021年4月5号凭证,支平顶山市丹阳林业工程设计服务有限公司30000元,开展侧柏良种基地2021至2025年规划费用;2021年4月5号凭证,支吕秋霞15000元,清理防火隔离带的荒草、灌木。

(二)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

2021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专账显示:“2019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支出办公费47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0元、其他交通费94100元,计155500元;“2020年森林植被恢复费专项资金”支出办公费1790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70元、其他交通费31500元,计55076元。共计:210576元。

(三)原始凭证不合规31840元

1.郏县林业局2020至2021年原始凭证不合规2笔共计25910元,其中:

(1)2020年7月4号凭证,支平顶山市安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8100元,购春季防治用药,后附合同无签订日期。

(2)2021年1月4号凭证,支平顶山中森林业有限公司17810元,事由眼明寺移植雪松23棵、蜀桧37棵、枇杷4棵,后未附验收单。

2.河南国有郏县林场2020至2021年原始凭证不合规2笔计5930元,其中:

(1)2020年1月5号凭证,支郏县东帆广告部1250元,打印资料250张,打印彩图450张,未标注具体打印内容。

(2)2021年8月4号凭证,支郏县林辉五金电料门市部4680元,购买配电箱、导线单控开关、胶带等电料,未注明使用地点。

(四)建设单位项目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213219元

1.郏县林业局2020年11月4号凭证,支河南省九号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270000元,眼明寺森林公园安装“禁止烟火提示牌”(规格880mm*400mm)60个,单价4500元。经过第三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核定,相同规格及材质的“禁止烟火提示牌”单价1316.67元,审定金额为79000元,实际支付270000元,多计支出191000元。

2.郏县林业局2020年11月4号凭证,支河南省九号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123143元,眼明寺森林公园游客中心、停车场及卫生间安装“标识导向牌”11类。经过第三方“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审核核定,其中8类“标识导向牌”报价过高,总审定金额为100924元,实际支付123143元,多计支出22219元。

(五)会计记账不规范

郏县林业局2021年7月3号凭证,支河南雨龙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70000元,事由北汝河湿地公园防洪影响评价费。后附增值税发票及合同金额为86000元,余16000元未记应付账款科目。

(六)应记未记固定资产

1.郏县林业局2021年6月3号凭证,支平顶山利远商贸有限公司11000元,购买台式机电脑一台,单价5000元、联想打印机3台,单价200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2.河南国有郏县林场2021年4月5号凭证,支郏县飞胜手机店9200元,购买对讲机20台(单价46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3.河南国有郏县林场2021年11月4号凭证,支郏县飞胜手机店5400元,购买对讲机15台(单价360元),未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郏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建议林业局今后依据有关规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议事过程记录详细,充分发表意见;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责令郏县林业局今后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按照预算批复的支出用途规范使用资金;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建议该单位予以改正,今后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对建设单位项目把关不严、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的问题,责令没收违规资金,上国库。此问题已移送中共郏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调查处理;对会计记账不规范的问题,建议该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今后杜绝此类事情发生;对应记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建议该单位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增加固定资产。

针对查出问题,审计建议:建立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常态化监管机制,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班子详细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作出决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发票管理知识,对所取得的发票严格审核把关。对填制、取得的不合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不予报销入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格内部管理,杜绝不合规票据、不合理支出等问题的再次发生;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加强对资产的管理,尤其是对固定资产等应定期进行盘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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