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二级机构2020-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6月30日,郏县审计局对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郏县人社局为县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及信息服务系统。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等。内设机构17个,分别是办公室,人事股(任免奖励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劳动关系股等。下属事业单位22个,分别是郏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郏县再就业小额担保中心,郏县劳动监察大队,郏县工伤保险中心,郏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郏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5个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所。核定人员行政编制21名,事业编制126名。现实有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118人,超编0人。
(二)2020-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11172116.49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175600元,收入合计:11347716.49元。本年费用10949451.96元,本年盈余398264.53元。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187444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76900元,其他收入447100元,收入合计:12598440元。本年费用11785792.73元,本年盈余812647.27元。
审计结果表明: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但仍存在重复培训重复领取(申报)培训补贴、违规发放财政补贴资金、违规领取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重复培训重复领取(申报)培训补贴
1.通过数据分析,经审计核实,发现115名人员重复参加培训(其中:郏县巧媳妇职业技能培训学校98人、郏县子房职业培训学校17人)。财政已拨付资金62人,金额43400元。未拨付资金53人,金额37100元。
2.通过数据分析,经审计核实,发现2人次在2020年与2021年重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平顶山市益德职业培训学校曹金花、陈登香),2021年补贴培训资金1680元。发现69人次重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郏县世纪摇篮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学校19人、郏县子房职业培训学校50人),2020年补贴培训资金57960元。合计:59640元。
(二)违规发放财政补贴资金
1.通过数据分析,经审计核实,发现朱世磊等4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是财政供养人员,朱世磊培训费700元已拨付,其余三人未拨付;发现王会敏等4名参加职业能力提升培训人员是财政供养人员,补贴培训资金3360元;发现2名退休人员参加职业能力提升培训,涉及资金2280元。
2.通过数据分析,经审计核实,发现在职干部宋佳蔚领取失业补助金。经核实,宋佳蔚系2019年招才引智考入,录用文件2020年8月。2020年12月-2021年5月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4560元。
(三)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通过数据分析,经审计核实,发现刘天水重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经核实,刘天水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6774元。
(四)违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通过数据分析,经审计核实,发现94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城乡居民待遇。已核实追回94人,追回金额30970元。另外已死亡23人,下发数据前城乡居民系统已处于停发销户状态未发放待遇,正在联系当事人亲属,核对死亡时间核算多领待遇金额,截至目前追回4070元。
(五)违规领取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
通过数据分析,经审计核实,发现29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其中:1.11名死亡人员单位未及时上报继续领取养老金,其家属尚未办理去世手续,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已通知单位办理相关手续。2.18名已死亡人员继续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中心待遇,冒领养老保险金116773.23元。
(六)原始凭证不合规3465元
2021年3月4号凭证,郏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业务活动费用”科目中支郏县酷发日杂百货门市部,看望老干部购鸡蛋、水果、面粉等3465元,未附看望名单。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重复培训重复领取(申报)培训补贴、违规发放财政补贴资金、违规领取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责令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限期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郏县人社局应加大就业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郏县人社局加快建立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间数据的互通互联,及时掌握参保人员生存状况,依靠信息技术的便利,加大工作力度,严守基金支出关口,杜绝违规领取养老金行为的发生;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学习相关发票管理知识,对所取得的发票严格审核把关。对填制、取得的不合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不予报销入账。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