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自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18日,郏县审计局对郏县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郏县残疾人联合会主要职责: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扶贫、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承担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县残联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根据县委编办核定的三定方案,内设有5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联络部、教育就业部、维权部、康复部。下属3个事业单位(正股级),分别是就业服务所、康复教育中心、辅助器具服务中心。目前,单位实有在册登记人员26人,核定人员行政编制9名,自收自支编制12名。现有行政编制9人,自收自支编制12人,超编5人。
(二)2021年度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0000508.64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248768.11元,收入合计:10249276.75元。本年费用8758310.68元,本年盈余1490966.07元。
审计结果表明:郏县残疾人联合会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但仍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会计人员专业知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二、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36000元
郏县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11月13号凭证,支付张朝杰就业服务所房租36000元,使用收据,未附正规原始票据。
(二)会计人员专业知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
审计发现,会计人员专业知识基础差,审核把关不严,主要表现在:
1.2021年5月15号凭证,支付给平顶山市康教中心7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共44800元,所附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财政票据上的金额为448000元,金额不符。
2.6月4号凭证,支付六月份工资49686元,其中:郏县2021年6月份职工工资发放名册中应发工资合计金额为49686元,但实发工资各项合计金额为48831元。
3.6月20号凭证,支付2-5月份物业费共24870元,后附的郏县残疾人联合会每月结算清单中3月份的物业费用共计7226元,但实际合计为8726元,金额不符。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原始凭证不合规、会计人员专业知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责令郏县残疾人联合会限期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和经办人员要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学习相关发票管理知识,对所取得的发票严格审核把关。对填制、取得的不合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不予报销入账。同时提高会计专业知识水平,更好适应工作需要。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