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草案)
——2022年8月24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郏县审计局局长 肖向红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立足县域经济平稳运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2021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一些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的问题。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21年县级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情况
2021年2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复我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14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税收收入7.84亿元,同比增长4.9%;非税收入3.3亿元,同比增长12.4%。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亿元,占年初预算的107.8%,同比增收1.98亿元,增长19.7%。其中:税收收入8.1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的68.2%;非税收入3.81亿元,占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的31.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41亿元(分别为:返还性收入9062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9.3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20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55亿元、上年结余3792万元、调入资金5227万元,收入总计35.86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2月,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我县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5.77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县本级支出安排22.68亿元,同比增长2.2%。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2021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59亿元,同比下降21.32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8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915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3亿元,支出总计29.81亿元。
(二)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17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202.9%,同比增收7954万元,同比增长8.5%(收入组成情况见附表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296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82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99亿元、上年结余3304万元、调入资金1893万元,收入总计19.51亿元。
附表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明细表(单位:万元)
| 金额 | 占例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收入 | 96583 | 94.93%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286 | 0.28%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收入 | 1858 | 1.82%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2562 | 2.52%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458 | 0.45% |
2.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10亿元(各项支出详细情况见附表2),同比减少39.1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85万元、调出资金52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260万元,支出总计12.05亿元。
附表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单位:万元)
| 金额 | 占例 |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7 | 0.03%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21 | 0.29% |
城乡社区支出 | 102795 | 92.64% |
其他支出 | 3088 | 2.78% |
债务付息支出 | 4724 | 4.26% |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2月4日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郏县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4亿元。
2.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度,郏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1亿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482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29亿元;利息收入809万元;委托投资收益540万元;转移收入14万元。
2021年度,郏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352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3508万元;转移支出16万元。
郏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结余553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4亿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收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入库未入库非税收入5236.31万元,其中:行政性收费815.20万元,罚没收入1006.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26万元,国有资源使用收入3115.65万元,捐赠收入205.72万元,政府住房基金62.19万元,居民身份证13.84万元。截至2021年末,非税收入服务中心“应缴预算收入科目”结余5236.31万元,未上缴国库。
2.国有资产收益收取不及时。两个预算单位存在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收益。其中: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未及时收取租金等51.5万元;农业机械技术中心未及时收取房租3.36万元。
3.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入账,造成财政会计信息失真。财政局国库专项资金账面显示—城乡居民养老专户定存25600万元,银行对账单显示—城乡居民养老定存26156.8万元,多出556.8万元为定存利息收入,财政专户会计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预算支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规改变预算资金用途276.74万元。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实际支付事项与经济分类科目不一致484笔支付业务,共计276.74万元。
2.预算资金支付计划下达不及时。2021年度财政预算指标首次计划时间超过指标创建时间90天以上264笔,其中超过200天173笔。
3.预算支出不均衡。2021年度全县31个预算单位在11月或12月单月支出金额占全年支出总额比重超过30%。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财政资金闲置1278.12万元。7个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结转结
余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收回统筹使用,涉及资金1278.12万元。其中:房屋征收办公室资金闲置1014.11万元、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金闲置143.70万元,文物事务服务中心资金闲置8.56万元、农业信贷担保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资金闲置17.35万元、农业局资金闲置8.10万元、工业和信息化局资金闲置7万元、水利局资金闲置79.3万元。
(四)政策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21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90.92万元,未在河南政务服务网公开。
2.2019年认定的普惠性幼儿园53所,均未建立会计账进行会计核算。
3.违规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0.63万元,失业补助金0.46万元。
4.1名已退休人员重复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0.68万元。
5.向120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养老保险金23.93万元,其中:94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3.1万元;8名企业养老保险金9.15万元;18名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11.68万元。
6.向161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惠民惠农补贴47.44万元,其中:112名已死亡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40.82万元,10名已死亡困难残疾人员生活补贴及护理补贴1.64万元,22名已死亡计划生育补贴2.30万元,16名已死亡移民后期扶持补贴1.68万元,违规向孵化基地内未正常经营的市场主体发放运营补贴1万元。
(五)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改变专项资金用途。两个预算单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其中:林业局使用“森林植被恢复费”21.06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农业农村局使用“参加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展销会经费”用于订党报党刊2.84万元。
2.补助发放不规范。两个预算单位存在补助发放不规范等问题。其中: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发放车辆补助0.96万元;交通运输执法局每人每月发放差旅费补助500元。所附该单位下乡考勤表,下乡天数不同,差旅费补助每人每月500元。
3.违规以加班为由公款吃喝。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以加班为由列支就餐费用7笔计0.41万元。
4.违规集资151.5万元。广电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账面显示,2019年单位职工名单17人集资款151.5万元。
5.应缴未缴房产税2.26万元。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21年度收取商铺房屋租金收入18.9万元,应缴纳未缴纳房产税2.26万元。
6.账务处理不规范。民政局、水利局等预算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应付账款未记入往来款科目。容易形成糊涂账,形成隐形债务风险较高。
7.擅自制定会计记账方法。交通局下属裕华运输有限公司2020-2021年购置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等共计4.81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因该单位自行规定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3万元以上才计入固定资产账。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资产未及时纳入台账管理
1.17所新建中心幼儿园未记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2011年-2020年全县分三期进行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由各乡镇及教育部门实施建设了18所幼儿园,其中13所中心幼儿园、5所公建民营幼儿园,17所公建幼儿园均未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涉及资产金额 4279万元。
2.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于2018年建设完成,应配套设备均已配套到位。至今均未进行竣工决算验收,导致配套设备无法记入固定资产问题。(该项目涉及12所粮所,审计抽查6所)
3.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2019-2020年新建粮食仓房7座,均未进行竣工决算验收,致使无法记入固定资产台账。
4.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未对其管理的大坑市场45处摊位、神路市场93间房屋进行资产评估,导致该部分资产无法及时记入固定资产台账。
(七)政府工程项目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由林业局和住建局实施的生态廊道建设项目,由于后期管护不够导致部分绿化树死亡。
2.户改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项目在实施中存在部分工程质量不达标、后续服务管理不到位、部分改厕配套设施闲置、抽粪车发挥效果不明显等问题。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统筹财政资源信息共享。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财政资源信息共享。
(二)强化惠农资金监管,加大违规查处力度。针对目前惠农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并细化措施和责任,形成部门间分工合作、协调配合的监督检查机制。
(三)国资部门强化监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压实责任,做好国有资产清产核资,摸清底数,捋清台账,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相关管理制度。
(四)完善相关制度。建议县政府相关部门出台补助发放规章性文件,明确特殊时段临时性值班加班补助标准,使各单位有规可依。
(五)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相关单位领导应进一步增强财经意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内部监督审核程序,从制定制度入手,补齐管理短板,强化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法纪意识。
(六)强化审计问题整改,促进审计成果转化。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审计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作为加强管理、规范工作的契机,深入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的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监督,立足本职,积极创新审计方法,努力提升监督服务水平,为我县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