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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2-24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保健婴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及企事业单位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全面的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通过妇女病普查普治,做到早发现、早治疗,让广大女职工以全新的面貌、崭新的姿态投身全县经济社会建设主战场,为实现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范围及对象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二、检查地点

    郏县妇幼保健院(郏县第三人民医院)

三、检查项目

1、妇科疾病检查项目: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宫颈刮片及脱落细胞学检查、电子阴道镜检查、阴道分泌物检查、B超、心电图、盆底功能筛查。

2、乳腺疾病检查项目:乳腺血氧功能检测

四、收费标准

1、妇科疾病检查标准收费184元优惠84元实收100元

2、乳腺疾病检查标准收费96元优惠48元,实收48元。

五、补助办法

各单位工会要做好参加妇科疾病、乳腺疾病体检的组织工作,并把参加女职工体检名单上报县总工会审核盖章,县妇幼保健院将根据县总工会确认的女职工体检名单进行费用减免。减免费用由县总工会依据参检女职工乳腺检查实际人数给予每例20元的补助(各单位实际承担的检查费用合计128元/人次)。为进一步满足广大女职工的健康需求,请各单位在积极参加妇科疾病、乳腺疾病检查的同时广泛参加其它全身健康体检项目检查

    六、检查时间

    2017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七、检查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及时与县总工会和县妇幼保健院联系确定本单位的检查时间,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 

县总工会女工部部长         房沛沛13569582626)

    县妇幼保健院体检中心主任   陈莉君13523275756

    

    附件:2017年度单位女职工体检登记表

 

 

    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郏县总工会

 

 

    郏县妇女联合会    

 

       2017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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