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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执业登记医疗机构公示
日期:2023-02-17

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我委依法受理了刘希红、杨燕利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申请。经审核申请资料、现场审查评估,我委拟同意对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北段卫生所、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南段卫生所进行执业登记,现公示如下:

    一、执业登记申请单位刘希红   

医疗机构名称: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北段卫生所

地址: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与凤翔大道交叉口南20米路西

类别:村卫生室(所)

所有制形式:其他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主要负责人:刘希红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床位:0张

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服务方式:门诊

二、执业登记申请单位杨燕利   

医疗机构名称: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南段卫生所

地址: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南20米路东

类别:村卫生室(所)

所有制形式:其他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主要负责人:杨燕利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中医科 

    床位:0张

房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

服务方式:门诊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过期或无真实信息和事实依据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5-7068066、0375-7068010。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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