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委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域医疗资源协作工作,促进城乡卫生事业协调发展,现将《加强县域医疗资源技术协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3月2日
加强县域医疗资源技术协作工作方案
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6〕110号)、《郏县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郏县推进县域医疗资源协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郏卫〔2016〕203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县域医疗联合试点工作,提升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构建科学、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体任务是提高乡镇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确保实现“派出一支队伍,带好一所医院,服务一方群众,培养一批人才”的工作目标。
(一)通过加大对基层医院的帮扶力度,为农民就医提供优质、实惠、安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改善和加强乡镇卫生院的管理能力,提高劳动效能,强化“三级医疗卫生网”的枢纽功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
(三)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建立起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帮助乡镇卫生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诊疗水平,不断提高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应急救治能力。
二、工作范围
3家县级公立医院及14家乡镇卫生院。
其中:县人民医院重点帮扶堂街、茨芭及长桥镇卫生院;县中医院重点帮扶薛店、冢头镇及安良镇卫生院;县妇幼保健院重点帮扶王集乡卫生院。
县级公立医院发挥管理、技术、人才、设备和学科建设等优势,根据对口帮扶卫生院实际需求,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至少7支县域医疗资源协作服务队(以下简称服务队,其中县人民医院3支、县中医院3支、县妇幼保健院1支),每支服务队成员不低于3人,至少包括两名执业医师,分别派驻对口乡镇卫生院开展帮扶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医疗资源技术协作服务
1.牵头单位协助乡镇卫生院完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规范技术操作,并加强医疗质量的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派驻人员进行目标化管理,会同牵头单位完善考勤办法,统计帮扶期间工作量及工作效率。
2.牵头单位对乡镇卫生院的技术骨干进行传帮带,免费为乡镇卫生院提供进修学习机会;各乡镇卫生院每年选派至少2名专业人员到支援单位为期半年或1年的业务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服务队专家成员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前,在对口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技术协作每次不低于半年,累计不低于一年。
4.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牵头单位要加大对口乡镇卫生院诊疗仪器、检查设备等硬件方面的帮扶力度,帮助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为农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方便的基本医疗服务。
5.经服务队指导论证,前期为各乡镇卫生院筹划建设一个特色专科,由服务队进行帮扶;服务队专家成员在协作单位开展工作视为多点执业,实行备案管理。
6.采取一对一帮扶办法,服务队每个专家成员至少帮扶2名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专业人员。
7.派驻到各乡镇卫生院的专家成员需承担乡镇卫生院日常诊疗工作,参与病房查房、病例讲评、处方点评等业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医师在各乡镇卫生院坐诊的病人量年度内不低于2000人次,同时每月至少开展4次技术指导及查房巡诊、1次业务讲座、1次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下村义诊活动、1次临床教学工作,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整理、备案。
8.乡镇卫生院会同服务队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技术帮扶。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服务队会同各乡镇卫生院专职人员对辖区内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进行技术指导,帮助完善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2.乡镇卫生院会同服务队进一步做好居民健康教育工作,以疾病预防为中心,采取健康知识讲座、疾病防治彩页宣传、健康教育宣传版面等方式、提高当地居民的健康理念,每半年至少开展3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居民健康签约服务
积极开展居民健康签约服务,按照《郏县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郏县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郏卫〔2015〕178号)要求,服务队专家成员参与居民健康签约服务工作,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实现年度内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30%,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率不低于70%。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2017年2月20日-3月15日)
牵头单位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确定工作目标及任务,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医疗资源协作协议书。
(二)组织实施(2017年3月16日-4月30日)
各成员单位设置固定办公场所,明确具体工作人员,成立服务队,按照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县域医疗资源协作工作。各县级公立医院于3月15日前上报服务队组建情况。
(三)检查督导(2017年5月1日-6月30日)
郏县县域医疗资源协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通过现场查看、走访调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全县县域医疗资源协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总结提高(2017年7月1日- 12月30日)
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县域医疗资源协作会议,总结前段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开展此项工作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同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公立医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完善考评机制,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把县域医疗资源技术协作工作落到实处,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统筹安排,规范管理。县域医疗资源技术协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域医疗资源协作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做到实施前有方案、实施中有交流、实施后有总结;同时制定完善工作制度、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加强对派驻人员的管理,做到工作前有目标、工作中有考核、工作期满有鉴定,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服务队队长兼任对口乡镇卫生院院长助理,派驻期间,服务队成员脱离原单位工作,在原单位待遇不变;乡镇卫生院妥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给于服务队成员每人每月1000元经济补助,并将服务队成员纳入乡镇卫生院日常考勤管理和绩效管理。
(三)加强监督,奖罚分明。领导小组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对于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对于措施不力,消极应付,没有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弄虚作假、考勤不达标的人员一经查实,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制,3年内取消报考晋升职称资格;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奖惩措施,紧密交流与合作,了解派驻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和帮扶效果,定期进行评价,对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个人绩效工资降低20%,同时进行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