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郏县思邈堂门诊、郏县张帮勋内科诊所、郏县王育贤内科诊所校验期满未申请办理校验手续,且补办限期内仍未申请校验手续。经我委研究决定将郏县思邈堂门诊等三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过期或无真实信息和事实依据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县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7068015。
附件:2017年12月注销医疗机构情况汇总表
2017年12月5日
附件
2017年12月注销医疗机构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医疗机构地址 | 主要负责人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1 | 郏县思邈堂门诊 | 郏县冢头镇北街行政路中段 | 秦权伟 | PDY31774641042517D1212 |
2 | 郏县张帮勋内科诊所 | 郏县龙山街道办事处刘巷 | 张帮勋 | PDY31772x41042517D2112 |
3 | 郏县王育贤内科诊所 | 郏县龙山街道八一路中段路东 | 王育贤 | PDY31756x41042517D21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