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我委依法受理了郏县杨伟锋中医诊所申请设置及执业登记许可申请事项。经审核申请资料、现场审查评估,我委经研究,拟同意对郏县杨伟锋中医诊所进行执业登记,现公示如下:
执业登记申请人:杨伟锋
医疗机构名称:郏县杨伟锋中医诊所
地址:郏县龙山街道广场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类别:诊所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服务对象:社会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杨伟锋
诊疗科目:50.中医科
床位:0
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注册资金:10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过期或无真实信息和事实依据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县卫生计生委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7068015。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