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我委依法受理了刘希红提交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事项申请。经审核申请资料、现场审查评估,我委拟同意对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北段卫生所进行执业登记,现公示如下:
执业登记申请单位:刘希红
医疗机构名称: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北段卫生所
地址:郏县龙山街道东坡路与凤翔大道交叉口南20米路西
类别:村卫生室(所)
所有制形式:其他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主要负责人:刘希红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床位:0张
房屋建筑面积:95平方米
服务方式:门诊
公示时间: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以来信、来电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过期或无真实信息和事实依据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县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0375-7068066、0375-7068010。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