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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夏季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4-24

各股、室、队、所:

目前,我县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食品经营单位已全面复工复产。时值春夏季,气温升高,各种细菌滋生进入活跃期,同时也是有害微生物污染和误食有毒野生鲜蘑菇、野菜等引发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底线,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饮食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夏季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防控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性,从保护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遵循“四个最严”,强化“四有两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二、开展自查,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为主要目标,督促辖区内各级各类食品销售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仓储冷库服务提供者、网络经营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农村集体聚餐点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全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全面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工作。

三、突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

1、全面排查整治。各单位要围绕本通知确定的主要内容实施拉网式排查。要成立机构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充分利用投诉举报、热线平台、产品抽检、部门转办、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确定本地区重点检查对象,要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时间,强化对高风险、重点食品的排查力度,确保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收到成效。 

2、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场所、重点问题的排查力度,食品销售环节将散装食品、超市现制现售食品、冷冻冷藏食品、辣条等“五毛”食品,以肉及肉制品、奶及奶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酒、饮料、豆制品、蔬菜水果作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学校(托幼机构)及周边、车站、医院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重点区域;餐饮环节以食用油、冷食、裱花蛋糕、生食海产品、食品添加剂等为重点品种,以有承办集体聚餐能力的大中型饭店、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单位食堂和农村集体聚餐点为重点区域,以从业人员健康、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四、主要内容:

(一)食品销售环节集中排查以下内容:

1、对食品经营主体开展集中清理规范,是否未经许可、登记、备案擅自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或超范围经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未经备案擅自提供网络销售食品第三方平台服务。

2、食品经营场所清洁消毒工作、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设备配备使用及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卫生及健康状况、经营食品安全过程控制是否达到要求。

3、食品销售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制度,是否采购来源不明、应检验检疫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国家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是否采购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4、贮存、销售温度是否达到食品标签说明书标示温度要求的冷冻冷藏食品、食用农产品。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是否进行防护或预先包装。

5、食品、食用农产品仓库、柜台出租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是否依法查验、留存仓库、柜台承租者,进入集中交易、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者的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证明文件。

6、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是否履行入场把关责任和义务,依法查验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或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是否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或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检验检测,是否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样检验检测。

(二)餐饮环节集中排查以下内容:

1、严控社会餐饮。一是加强对重点食品的监管。要督促餐饮单位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根据不同食品的保质要求做好冷冻、冷藏、保鲜等储存,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加工。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食品贮存、冷食制作等加工场所和设施设备的检查,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不得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 三是加强对餐饮具的监管。强化对餐饮单位一次性餐盒和筷子、食品“打包”时使用的食品容器或包装材料的监督检查,组织专项抽检,对使用没有合法来源的食品相关产品或抽检不合格的餐饮单位要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并依法查处。四是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和“6S”管理。加强与舌尖安全网平台、联通移动公司的沟通协调,在线巡查力度,确保新装及时,已安装的确保在线率,使用到位。鼓励、指导、帮助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实行“6S”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提升食品安全意识,改善食品安全状况,降低食品安全事件风险。

2、严查学校食堂。一是查管理制度健全情况。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明确每个岗位的食品安全责任和要求。 二是查管理工作执行情况。是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检查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三是查场所物品清洁情况。供餐前,是否对食品处理区内的设施设备、工用具、餐饮具等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 四是查设施设备运转情况。冷藏冷冻、加热保温、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五是查食品原料合规情况。开学前存储的食品原辅材料是否全部清除。开学后供餐所用原辅食材是否全部重新购置;是否建立稳定、合规的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安全可追溯。 六是查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是否持有健康证明或签订承诺书;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的从业人员,是否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是查人员规范操作情况。是否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加工制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做到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烧熟煮透。 

3、严管农村集体聚餐。一是农村家庭宴席举办者是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集体聚餐申报制度。二是加强对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提升基层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三是强化农村家庭集体聚餐的技术指导,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提出纠正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四是加强对聚餐厨师造册登记,严抓健康体检、知识培训和准入,逐步提高聚餐厨师人员素质。五是督促承办集体聚餐的餐饮单位,全面清理库存,复业前储存的所有原辅食材,一律清除。

五、严厉打击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各单位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加大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食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大案要案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监管部门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经营环境。

六、强化应急管理。

各单位要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强化应急值守。要组织开展防控和处置食品安全事件的专题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密切关注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动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理。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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