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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开展“安全用药月”暨“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
日期:2021-10-28
10月28日上午,2020年郏县“安全用药月”暨“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活动在行政路正式启动。县政府党组副书记李国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廷义出席活动。全县共20余家“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参加活动,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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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宣传主题为“安全用药,战疫同行”、“安全用械,守护健康”,活动现场,与会单位围绕活动主题,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置宣传咨询台、提供义务诊疗服务等方式,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及使用常识进行宣传。宣传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如何正确识别伪劣医疗器械、安全用药常识等知识,对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从合法渠道购买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购买时一定要索取购物发票,使用前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如果需要辨别真假,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参加活动的医院、药店、眼镜店携带了血压器、视力表、听诊器等工具,现场为群众们提供测量血压、检验视力等义务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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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00余人,悬挂横幅30余条,摆放展板60余块,发放各类科普宣传手册、宣传页2000余份,现场解答相关咨询100余件,提供义务诊疗服务80余次,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理性购买和使用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意识,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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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相关职能:

拟订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法规范药品购销行为;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零售环节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的质量监管和药品使用环节疫苗、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质量监管工作;配合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依职责指导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拟订化妆品经营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技术指导原则;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依职责指导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拟订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管理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指导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依职责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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