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关于召开调整郏县城区供水价格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委将召开调整郏县城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调整郏县城区自来水价格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8日上午(星期五)9点整
地点:御花园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三、水价调整方案
为完善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强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为核心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我县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发改价管〔2014〕1179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等规定,参照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的监审报告》(郏发改〔2021〕19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拟定我县城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原郏县自来水公司成立于1988年,现有职工167人,目前拥有三座水厂,其中一水厂和二水厂以地下水为水源,目前做为备用水源,三水厂于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总投资1.3亿元,2015年7月建成投产,设计处理能力3万吨/日,以南水北调水做为水源。根据国家及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有关文件及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与中国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供水业务合作,共同兴办合资经营企业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亿元,是由郏县城镇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以原郏县自来水公司的净资产2000万元出资,占股20%,银龙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4900万元出资,占股49%,河南银龙供水有限公司以现金3100万出资,占股31%,共同组建的合营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正式注册成立,经营范围是原水、自来水供应及供水管道和水表安装及供水相关业务。
(二)调整价格的项目
城区自来水价格
(三)调整的价格及幅度
水价调整分为三类: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行业用水。
1.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按照三级阶梯、价差1:1.5:3和以年度水量为计量周期原则进行调整。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8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30元/立方米调整为2.5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180 立方米(不含)以上27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1.95元/立方米调整为3.82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每户年用水量在270立方米(不含)以上部分,基本水价由现行的3.90元/立方米调整为7.6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现行的2.00元/立方米调整为3.10/立方米。
3.特种行业用水。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80元/立方米调整为5.00元/立方米。
(四)制定价格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河南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
4.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发改价管〔2014〕1179号)。
5.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30号)。
(五)调整价格的影响分析
1.用户影响。对于居民而言,水价调整方案充分考虑了居民承受能力。根据调查,每月15立方米以下户数占比约为93.5%;每月15——22.5立方米户数占比为4.7%;每月22.5立方米以上户数占比为1.8%(2020年数据)。以四口之家为例,按每户每月用水量15立方米计算,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高1.25元/立方米,平均每户每月增加水费支出18.75元(人均4.69元/月)。
2.非居民和特殊行业用户影响。90%的非居民用水月均为7吨,按每吨水上调1.1元计算,每月增加支出7.7元;特种用水户月均用水为9吨,按每吨水上调1.2元计算,每月增加支出10.8元。
3.低收入群体用水保障。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不受大的影响,对低保户、特困户等特殊群体持有效证件给予减免,根据最终方案将确定减免额度。
三、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年第8号)等规定,核定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定价成本结论如下:
(一)含原水费、不含水资源税、不含污水处理费
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供水定价总成本分别为1901.23万元、2078.44万元。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3.22元/m³、3.09元/m³。
(二)不含原水费、不含水资源税、不含污水处理费
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2019年、2020年供水定价总成本分别为1386.57万元、1492.09万元。单位供水成本分别为2.35元/m³、2.22元/m³。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参加人:孙金旗、赵飞、吴巧转、王月红、马豪杰、赵红侠、张同亮、刘亚利、赵翠菊
(二)经营者参加人:李楠(郏县银龙水务有限公司)
(三)其他参加人:徐亚芳(人大代表)、王秋萍(政协委员)、卢卫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刘进军(县政府法制办)、张政军(住房城乡建设局)、邢占松(住房城乡建设局)、李同伟(市场监督管理局)、郭钢(消费者协会)、吴强(律师)、张向东(自然资源局)、姚强伟(政协委员)
五、旁听人员名单
刘延鹏、查占锋、王亚利
六、听证人名单
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邢国伟、吴帅钢、于峰、王占召
特此公告。
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