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要求,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按照有关程序规定,决定举行郏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1. 消费者代表20名;
2. 经营者代表2名;
3.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5.有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13名。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方式: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员代表,请持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到行政路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401室)收费股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2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17:30时)。
联系电话:0375-5158255(孙)。
2.参加听证会的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分别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推荐确定。
三、听证会举办机构:县发改委
四、其他事项: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代表、旁听人员代表的总人数如超出预定听证人数,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听证人员,并发放《听证代表出席证》。
2.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凭身份证、《听证代表出席证》准时参加听证会,并签名签到。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会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代表资格。
3.听证代表在参会之前,应事先了解熟悉有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相关情况,提前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尽量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
4.听证代表应围绕听证主题,本着实事求是原则,重点对《郏县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听证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可行性等发表意见和建议,不涉及其他议题。
5.听证代表未经听证举办机构同意,现场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