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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04-18

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平电〔2022〕17号)《中共郏县县委关于印发<法治郏县建设规划(2022-2025年)><郏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郏发〔2022〕4号)、《中共郏县县委 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法治郏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郏发〔2022〕5号)、《中共郏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郏县工作要点>的通知》(郏法〔2022〕4号)等文件精神,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郏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实施方案》(郏法政办〔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58个单位作为考核对象,通过考核再一次有效检验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现经县政府同意,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考核方式主要包括:日常评价、实地考核和加减分评定。

认真开展日常评价。日常评价主要包括资料上报评价和日常工作情况评价。其中,资料上报评价通过对各级各单位报送材料进行评判赋分;日常工作情况评价通过对本年度各级各单位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评判赋分。日常评价分值为80分,考核对象实际考核内容不足80分的,根据实际考核得分进行加权换算。

)统筹结合实地考核实地考评根据2022年度法治郏县(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实地考核结果进行加权赋分,分值为20分。

严格评定加减分。加减分评定根据奖惩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网络检索等情况,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根据情况在总分中增加0.25至1分,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对因违法违纪、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力等,被有关单位通报批评,或者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恶劣具有应当予以扣分情形的,在总分中减少1分,累计扣分原则上不超过10分,情节严重的,不得被评为优秀等次。

经汇总,15个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获得加分,最高加分为5分,最少加分为2分;21个县直单位获得加分,最高加分为4分,最少加分为1分。

二、考核结果

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被考核对象部门评分成绩、实地考核成绩和加减分情况,形成考核最终结果,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审定,2022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共评定优秀位次35个,其中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10个,优秀比例62.5%,县直部门25个,优秀比例59.52%;共评定良好位次23个,其中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6个,良好比例37.5%,县直部门17个,良好比例40.48%。具体考核结果等次认定如下:

)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1.优秀等次(10个):姚庄乡、黄道镇、龙山街道、茨芭镇、渣园乡、堂街镇、冢头镇、王集乡、薛店镇、东城街道。

    2.良好等次6白庙乡、李口镇、广天乡、安良镇、长桥镇、县经济技术开发区。

)县直部门

1.优秀等次(25个):县政府办公室、县卫健委、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郏县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文广旅局、县工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林业局、县发改委、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良好等次(17个):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国家税务局郏县分局县民宗局、县人防办、县金融服务中心、县残联、县乡村振兴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烟草专卖局、县邮政管理局、县气象局、县银监办、人行郏县分行、县残联、县农机管理中心、县市场发展中心。

三、考核分析

)法治建设地位显著提高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基本能够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勇于担责、善于履责、全力尽责。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可以积极发挥作用,坚持年初有部署、年中有落实、年底有考核,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切实履行职能,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痛点难点和重大问题,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全县上下对法治建设的重视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地位显著提高。

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2021年相比,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不断增强。各级各单位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定期组织学法活动的制度机制初步形成,机关人员的法治能力普遍提升。各行政执法单位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依法行政、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得到较好落实,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持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法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一是各乡镇(街道)推进法治建设的力度还不够大。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真正融入到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中没有结合实际工作,可执行性不强。二是个别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还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常态化重点工作,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三是个别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升。个别行政执法主体在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应付现象,没有深入研究具体的方式方法,更缺少创新思维,导致行政执法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是对各级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检验,考核结果抄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文明办、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等单位,作为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考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创建、营商环境评价等项目相关内容的评分依据。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为我县全面跨越式赶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查漏补缺。各级各部门要系统总结2022年度工作,着眼2023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全面对标对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要求,树立目标导向,科学谋划新年度工作任务,严把标准质量,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开展自查自评,找差距补短板,深入研究办法措施,强化跟踪督办,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总结提升。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发现总结本地本系统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创新举措,持续归纳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有效方式进行交流和推广;要注意借鉴其他地方和系统的先进经验,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在今后工作中逐步实践、长期坚持,总结上升为制度机制,以更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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