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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好来运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日期:2021-12-03

西安市灞桥区好来运商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案情摘要】2021年8月2日,西安市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经营酒类的西安市灞桥区好来运商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出品的汾酒系列产品无法提供购进票据,经调查并由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辨认,该商店销售的89箱货值金额24万余元的汾酒系列产品均为假冒产品。

因案情重大,灞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组织召开辖区案件联席会议,联合公安灞桥分局对灞桥区好来运商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进行安排部署,经过半个月的摸排,2021年8月19日对上线供货商陈某义销售假冒汾酒系列产品的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发现汾酒系列产品五大类,涉及中、高、低端汾酒共计215箱,货值金额46万余元,未发现制酒设备及包装包材,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鉴定全部为假冒汾酒产品。当事人陈某义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称所经营的假冒汾酒系列产品没有任何手续,是从山西临汾某处购进。按照行刑衔接机制的相关工作要求,此案已移交至公安灞桥分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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