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乡防汛工作,保证全乡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特制定人员转移紧急避险安置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乡政府统一领导、机关内分级负责、各行政村为主原则。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等要求,以有组织的集体避险转移为主,与个人自主选择安全避险方式相结合。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防汛紧急避险安置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防汛紧急避险指挥机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担负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第一责任,科学、快速、有序、安全组织实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
(3)坚持就近、安全原则。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各村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及时修复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选取安全可靠、场地空间充足的紧急避险场所,每年汛期前做好避险场所监护管理,确保随时符合启用条件。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避险安置场所,制作简明清晰的避险安置示意图表。
(4)坚持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原则。集中安置包括固定避险场所、临建场所等,分散安置包括投亲靠友、借助公用房屋等方式。固定避险场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避难原则,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地方,避开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点,严重污染源以及其他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
二、紧急避险影响范围及对象
(1)影响范围
1、山洪灾害威胁区域:河谷、沟口、河滩、易损堤段范围以及陡坡下、低洼处、不稳定山体下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
2、河流洪水威胁区域:主要行洪河道易发生决口、漫堤(滩)等险工险段临近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河道已发生决口、漫灌等险情,洪水可能波及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蓄滞洪区波及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
3、村庄内涝威胁区域:村庄内河易发生漫灌区段临近的居民区、地势较低的居民区、道路、地下空间设施等区域。
4、水库威胁区域:在洪水漫顶或溃坝险情,水库下游影响范围内,可能波及的村庄、居民点所在区域。
(2)避险对象
根据灾害特点及规律,将可能受灾害威胁区域内的居民、群众作为避险对象,进入汛期后,各村要动态掌握本村内登记建档的避险转移基础人群,组织实施紧急避险时,按照先急后缓、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优先转移危险区域群众,优先转移老弱病残孤幼人员,特别是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脆弱群体,采取“一对一”转移避险措施,健全逐人落实、逐户对接的安全转移机制,确保应转尽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避险安置场所及转移路线
1、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选择
集中避险安置按照“就近、安全、便捷”的原则,优先选择地形平坦、地势较高、有利排水、交通便利,且具备一定生活设施条件的固定场所。当固定安置场所因灾无法使用,或发生避险转移通行受阻等突发状况时,就近选择地势较高、平坦、安全的空旷区域,临时搭建帐篷等设施用于群众集中避险安置。
村级集中避险安置场所一般选在村委会、学校等满足集中生活条件的场所,避开临水临山、地势低洼、易受雷击等区域。乡政府和各村根据集中安置点设置条件,选择确定本辖区集中安置点,将安置点位置、安置人员容量、场所管理人员等信息登记入册,并对外公示。
2、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管理
乡政府集中避险安置点要指定1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安置点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设立安置协调、交通运输、水电通信保供、卫生防疫、后勤保障、治安保卫等工作小组,村级负责同志在安置点轮班值守。制定入住登记、生活服务、治安管理、安全管控、医疗防疫、人员回迁、善后清理等工作制度,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备专人负责防火巡查,保证安置点消防安全。全力安排好安置群众生活,保障生活物资供应,保持生活秩序井然。乡政府加强靠前指导,组织协调在人员、物资、技术、服务等各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广泛发动志愿者和群众积极参与安置点服务保障。
3、集中避险安置场所的启用和分散避险安置
根据安置场所资源的实际情况,统一划分调配,组织相关责任人及工作管理人员到岗,认真做好转移撤离和安置人员的准备。村内部无法妥善安置时,可向乡下令报告、请求支援。转移撤离人员到达安置场所后,工作人员要落实24小时值守制度,及时进行入住登记,上报安置人员相关信息,并做好安置场所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防止超负荷安置和意外事故发生。
统一组织的分散避险安置,要建立村与村、户与户结对,分户接收转移群众临时借住安置。避险转移群众也可以自行选择投新靠友等分散安置方式,各村要对本村内分散避险安置群众进行登记造册,指派专人负责与分散安置群众保持联络,引导群众做好自我安全防护,在未解除灾害危险之前不得擅自返回原住区域。
4、避险转移路线
避险转移路线遵循安全、就近、通畅原则,要结合实际进行勘察,选取灾害易发区域转移至安全区域的多条线路,通过设置指示牌、路线图,加大宣传,引导群众清楚掌握避险转移路线。各村提前配备预置避险转移交通工具和物资,保障紧急避险路线畅通、便捷。
四、紧急避险安置指令及公告
在接到上级紧急避险指令后,乡政府第一时间将指令传达给避险转移村的主要负责人和包村干部,按照指令要求,结合紧急避险安置预案或方案,明确组织责任落实到人,细化避险区域、避险对象、避险路线、安置场所等具体操作事项,跟踪督导避险转移村及时组织群众启动避险转移。灾害发生地村在接到避险转移指令后,立即明确责任人员,确定避险转移人员,采取广播、大喇叭、铜锣、逐户通知等方式,确保将避险转移指令和要求告知到每家每户。
灾害发生地村在未接到上级指令时,根据灾害监测情况,预判辖区可能受到灾害威胁时,及时果断向受威胁群众发布避险转移预警或指令,迅速有序动员组织群众进行避险转移。为扩大灾害预报预警社会覆盖面,提示广大群众做好灾害紧急避险准备,各村要积极采取广播、大喇叭、手机通信、上门告知等多种方式,扩大公告传播范围,根据公告内容和要求,动员组织群众积极配合避险转移工作。
五、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实施
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明确灾害风险区域、避险对象、避险路线、避险安置场所,根据灾害预报预警和上级指令,快速果断组织群众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协调本乡应急队伍、装备、物资投入紧急避险和抢险救援,应急力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及时向上级请求支援;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按规定收集上报灾情和避险安置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乡防指要在乡政府领导下,靠前指挥,加强指导,派出现场指导组或成立前方指挥部,统筹协调灾害发生地紧急避险安置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协同做好紧急避险安置,预置、调度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投入紧急避险安置和抢险救援,根据需要向上级请求支援;下达紧急避险相关通知、公告、指令,加强指挥调度和值班值守。
在接到灾害警报后,全员转入应急状态,启动相应的避险转移方案,避险组织人员、救援人员、保障人员、应急装备物资快速向避险转移现场集结。避险安置点开启,相关人员快速到位,先期做好接收安置准备。避险群众自行整理行装,做好准备,时间允许情况下,可携带家庭重要财物、养殖畜禽等,以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五、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结束
洪涝灾害结束后,结合预案开展桌面推演、实操实训等演练,检验指挥统筹、救援协调、快速响应等应急处置能力。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或模拟演习,发动群众和相关单位广泛参与,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查纠整改发现的问题不足,不断改进不足、持续巩固提高。对因人员紧急避险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组织不力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严肃追责问责。
白庙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