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冢头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
日期:2023-04-2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做好全镇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库洪灾害、山洪灾害等灾害。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基本理念,坚持防汛优先,加速传统防汛向现代防汛的过渡,防汛工作实行政府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公众参与,专群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指挥机构组成 

成立冢头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设立通讯联络组(党政办公室负责)、医疗救助组(镇卫生院)、后勤保障组(文化民政线)、安全保卫组(综治办)、应急抢险组(武装环保线)5个应急小组。

(二)防汛指挥机构职责

镇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镇的防汛工作,主要职责是拟定全镇防汛的制度、制定水库、河流防御洪水预案和实施抗洪抢险及减灾措施;及时掌握全镇汛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措施;组织灾后处置,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三)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全镇防汛重大事件协调。

镇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实施抗洪抢险,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

镇综治办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镇应急办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在汛期要特别加强对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全镇水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灾区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镇财政所负责实施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划拨并监督使用。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勘测、防治等工作。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负责组织河流洪水的监测,预报、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洪涝灾情信息,指导农业防汛救灾、生产恢复。

镇卫生院负责水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灾区提供疫情与防治信息,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防汛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经审定的汛情、灾情和防汛动态,及时传递重要天气信息。

各学校负责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来的危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制定应急措施和预案,暑假期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值班检查。

三、预防预警行动

(一)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灾害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伍的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水库、石河堰等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影响行洪溪河的险工险段、障碍物实行应急整治和清除;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溪河、水库、城县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配置,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二)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水利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3.建立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村主任、社长、水库管理站站长分别为镇、村、社和水库管理单位的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镇防汛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三)应急响应

进入汛期,镇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洪涝灾害发生后,镇防汛指挥机构向县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报县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因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镇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四、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

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短信、QQ和微信等多媒体手段发布信息,所有防汛值班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

(二)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由党员干部、机关工作单位人员和群众组成应急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

(三)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按总人口0.5元/人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洪水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五、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害后,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一)救灾

发生重大灾情时,镇人民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镇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镇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镇政府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二)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镇防汛指挥机构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三)水毁工程修复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遭受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四)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五)防汛工作评价 

每年镇防汛部门应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六、附则

(一)本预案由镇防汛指挥部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冢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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