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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庄回族乡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日期:2023-05-2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结合姚庄乡所处地理位置及设防工程措施的现状,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

1.2.2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

1.2.3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3编制原则

1.3.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

1.3.2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

1.3.3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乡村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3.4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郏县姚庄乡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该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姚庄乡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预案内容

1.5.1姚庄乡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调查了解区域内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镇、村级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信设施、设备,制定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

1.5.2本预案由姚庄乡政府编制,该预案自批准之日起执行,根据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情况及时修订。

2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

2.1划分原则

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内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

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2.2“两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范围,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标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收集、整理危险区经济社会资料,填写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

3组织指挥体系

3.1组织指挥机构

3.1.2姚庄乡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

姚庄乡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和组织姚庄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虎东辉任指挥长,李向伟、王国法、沙峰、常延辉、马向丹、马占奇、曹一迪、李怡、周昉锐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常延辉任办公室主任。

防汛指挥机构下设1个办公室,监测、预警、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6个工作小组、1个应急抢险队和1个信息组。姚庄乡流域内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30人)。危险区内每个村、组均落实了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乡、县防汛办备查。

3.2职责和分工

3.2.1乡级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乡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2.2姚庄乡防汛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姚庄乡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3.2.3明确工作职责。

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工,指挥长雷巍同志负责全乡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副指挥长常延辉具体负责全镇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

乡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一个办公室、六个工作组、一个抢险应急队、一个信息员。

4监测、通信及预警

4.1监测

4.1.1监测系统的设立

4.1.2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河流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4.2通信

4.2.1通信方式的选择

1、原则

适用、可靠、先进

2、通信方式

(1)山洪灾害自动监测站点采用电话、人工传输信息。

(2)山洪灾害预警分布的通信方式有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手摇报警器、铜锣等组成。多种通信方式各自相对独立并互为补充,确保预警和指挥调度信息及时通知到各级部门和危险区群众。

4.3预报预警

4.3.1预警

1、预警指标确定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暴雨预报、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两级。

2、预警等级划分原则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或有泥石流、滑坡征兆)。

3、预警启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4、预警发布及程序

根据调查、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4.3.3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群预警;(2)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手摇警报器;(2)铜锣报警;(3)口头通知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4.3.4预计发布及程序

1、在收到县防汛办的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乡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乡防指副指挥上岗指挥;乡防指监测组、信息组投入工作,其他各应急组集结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通知至乡防指全体成员和村防御工作组,乡防指指挥长上岗指挥;乡防指加强值班,监测组、信息组密切掌握情况,其他各应急组进入村组,做好人员转移等一切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通知到村、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深入到各村组,做好群众转移安置,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村防御工作组:

(1)在收到县、乡防汛办信息后,处理办法:

三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至村主要干部。村防御工作组指导员、组长及各成员上岗指挥;巡查信息员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加强巡查和信息联系;其他各应急队人员进岗待命。

二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巡查信息队加大巡查密度和信息联系,做好人员转移等各项准备工作。

一级预警:将信息及时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各应急队和危险区、警戒区内各农户,启动预案;各责任人到岗到位,各应急队投入抢险救灾,做好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5转移安置

5.1.1转移安置原则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5.1.2转移安置路线

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基本在本村范围内转移。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

5.1.3转移安置方式

安置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采取投亲考友、借助公房、搭帐篷等。

5.1.4应急措施

当交通、通讯、电力中断时,启用应急预案,以村(组)为单位,根据简易观测设备雨量值和水位情况,预警员鸣锣示警,党员干部奔走相告,附近农户相互转告紧急转移到安置点。

6抢险救灾

6.1抢险救灾准备

6.1.1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6.1.2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

6.2抢险、救灾

6.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6.2.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6.2.3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6.2.4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

6.2.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6.2.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7保障措施

7.1汛前检查

汛前,县、乡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7.2.1宣传

利用广播、标语和微信对流域内居民宣传山洪灾害的有关知识和预案内的主要内容,张贴山洪灾害防御挂图。使流域内群众具有安全意识和天气经济概念。

对全乡的山洪灾害指挥系统人员、责任人、监测人员和预警人员进行3次山洪灾害专业知识,明确各自职责,时刻准备打大仗,打苦仗。

全乡在重点村树立警示牌,宣传栏中必备人员转移安置图等内容,每一危险区农户发放<<山洪灾害防御明白卡>>,警钟常鸣。

7.2.2实战演练。

以村为单位对全乡6个村相关区域群众进行实战演练,使每位群众清楚自己的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即使在电力、通讯中断的情况下不乱阵脚,安全转移。

7.3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特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汛期和在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各级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从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暴雨天气,镇主要领导及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严格执行病险水库塘堰控制蓄水,一天一巡逻,大雨、暴雨天气24小时巡查制度。

6、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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