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按照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规范财政扶贫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试行)》(豫扶贫办〔2010〕59号)等文件要求,特请示对郏县2017年度县级配套资金扶贫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郏县2017年度县级配套资金扶贫建设项目资金及建设内容如下:
1、北竹园村道路2100㎡、路灯30盏、卫生室1个;天城洼村道路10700㎡、路灯20盏、卫生室1个。计180.3万元。
2、北姚村道路5600㎡;吴洞村道路6600㎡;东姚村道路1600㎡。计:133.5万元。
3、水泉村道路9500㎡、文化中心1个,西安村文化中心及标准化卫生室。计:145.5万元。
4、小昝庄村文化中心1个;郭楼村饮水1处;史庄村打井10眼;白庄村道路6830㎡、路灯30盏、文化中心1个。计:184.6万元。
5、马圪垯村道路4320㎡、路灯40盏、卫生室1座;黄门村打井2眼及配套;韩店村道路9100㎡、路灯40盏。计:185万元。
6、兴店村道路6320㎡、路灯16盏、文化中心1个;花园村安全饮水1处、文化中心1个;天地庙村道路600㎡;南三郎庙村道路900㎡。计:207.1万元。
合计资金:1036万元。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准。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