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根据《郏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郏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管理办法》,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县财政下达专项资金对金融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贴息。截至2018年7月25日,郏县扶贫小额信贷应贴息金额共计5.33135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公示如下:
监督电话:0375—5151657
郏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