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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申报指南
日期:2017-10-05

郏县2018年脱贫攻坚项目

申报指南

为强化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做好我县2018年扶贫项目论证和储备,夯实项目安排和资金精准使用基础,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编制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思想,围绕全县脱贫攻坚规划,按照现行扶贫标准,坚持县抓落实、乡村实施的工作机制,聚焦短板、精准投入、突出重点、科学谋划脱贫攻坚项目,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聚焦精准。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退出需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把产业扶贫、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为重点,提高脱贫质量。

2.坚持群众参与。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引导其参与扶贫项目申报、项目实施中的监督和竣工后的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度、知晓度,增强获得感。

3.坚持公开透明。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拟申报项目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在乡(镇)、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申报程序

按照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申报脱贫攻坚项目

1.各贫困村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征求意见,确定项目计划,公示后向)政府提出申请

2.乡镇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进行审核,乡(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并经公示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扶贫办。

3.县扶贫办、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乡镇上报项目的科学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论证,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及预计安排的资金规模,合理定项目库储备规模,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

四、有关要求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主要用于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产业扶贫、金融扶贫、雨露计划等方面。

2.各乡镇(街道)为扶贫项目的申报主体。(1)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根据贫困村现状,合理安排乡村道路、农田水利、村庄绿化亮化、雨污管网、第一书记项目、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医疗卫生、教育扶贫(含贫困生教育补贴和基础设施的提升改造)、文化广场、体育设施等公共服务项目。(2)产业扶贫项目:要根据贫困村资源特点确定优势产业与发展方向。鼓励发展到户增收、车间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金融扶贫、种植、养殖等项目。

3.产业项目规划中要坚持三个原则:1)明确带贫减贫机制,贫困户必须是受益主体。2)尊重农户意愿,突出低收入农户的主体地位,调动贫困农户参与扶贫项目选择、建设、管理的主观能动性。3)符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挥各贫困村的资源优势,着力打造特色产业。

4.乡(镇)、村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五、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扶贫对象需求,村级在15日内完成项目申请,乡镇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县级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论证或者实地勘察,并出具论证意见。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

联系电话:0375-5158001

                             2017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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